各县(区)安监局、财政局、人民银行:
2009年7月26日至31日,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局、市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与企业业主座谈、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区)近几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实际存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0173.1万元,各县(区)分别设立了财政专户和安监专户,在当地农行和信用联社两家银行存储,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存储,少量的电站施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存储。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实行专户存储。检查中发现多数县(区)没有在银行设立企业专户,而采取了财政专户和安监局专户,上述两种专户存储都不符合国家和部门的规定要求,而财政专户又不计利息,降低了企业存储的积极性。
2、财务管理不严谨。多数县(区)对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由安监局专户存储的,企业提出申请,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就能直接运用;由财政局专户存储的企业提出申请,安监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就能使用。
3、足额存储不够。通过检查,各地均存在部份企业没有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的现象,这样会导致政府在安全生产风险上的因素增大。
4、部门联系协调少,职能不清。《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施行后,各县(区)有关部门之间缺乏联系、协调,各部门的职责不清,导致对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工作存在很多漏洞。
5、高危行业未达到应储尽储。部份县(区)水电在建工程、建筑施工行业、交通运输企业等行业没有存储风险抵押金。
6、市级企业风险抵押金出现真空,未予存储。
存在上述问题有主要原因:一是有关部门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认为发生事故少,存储风险抵押金的意义不大;还有的认为企业规模小,按《实施细则》规定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企业压力大等。二是相关部门对《实施细则》学习不够,没有深刻领会《实施细则》的精神,没有认真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去操作,导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三是对该项工作宣传少,一部分企业对风险抵押金的用途不明,直接导致企业存储不积极。
企业存储风险抵押金是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受灾人员提供基本保障的一项举措。风险抵押金一经存储,企业、政府、部门均不得擅自动用,管理好了对企业生产事故的善后工作起着极大的保障作用;管理得不好,大笔资金将会成为非常大的不安定因素。一些矛盾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形象。因此,为规范管理企业风险抵押金,在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几点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建立企业专户。《实施细则》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抵押金,是指以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因此,各县(区)不得使用财政、安监专户,统一由企业法人或合伙人在指定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银行不开卡、不通兑,依法计息。
二、明确职责。安监、财政共同按《实施细则》规定共同核定企业存储风险抵押的数量,安监部门负责督促企业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作为企业开工复产的条件之一。安监和财政部门负责对企业存储的风险抵押金进行监管,对企业提出使用风险抵押金的申请共同进行审批。银行部门建立企业风险抵押的往来台账,按期向安监和财政部门填送《四川省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情况明细表》。市安监局各行业监督科(室)负责本行业日常检查,综合科负责信息收集和统计。
三、严格资金使用程序。企业如需要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由企业向安监、财政部门递交《四川省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审批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签定意见后,安监部门、财政部门审批(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银行部门才按手续进行办理。否则,任何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动用。
四、加强对高危行业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工作。按《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是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针对我市水电在建工程多,灾后重建建筑工程多,以及交通运输状况,按《实施细则》规定水电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必须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其中按《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规定“跨市、县(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缴纳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经企业所属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因此,这类企业必须向各县(区)安监、财政部门提供有效证明,方可不进行存储。水电在建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企业风险抵押金混为一谈。
五、市级企业由所在县(区)负责管理。市级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统一在所在县(区)按规定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
六、加强宣传,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工作制度,指定专人搞好档案、台账管理,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地要加强宣传,使企业知道存储风险抵押金的意义,增强企业存储风险抵押金的积极性。
七、各县(区)安监部门必须落实专人,规范建立档案,认真准确填写《四川省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情况明细表》,按时送报市安监局。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雅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雅安监管分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