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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2-22 19: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科室,培训中心、执法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搞好局机关的环境治理工作,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健康和谐优美的工作环境,我们制定了《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搞好局机关的环境治理工作,为干部职工营造健康和谐优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使机关工作环境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以2009年底前为一个时间段,6月份为攻坚月,全面启动并见初步成效;7-9月为巩固第一阶段成果,全面推进、深度治理阶段,为迎接新中国60周年华诞献礼;10-12月为建立长效机制和“回头看”阶段。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加强机关卫生工作力度。按照“进机关”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机关卫生工作制度,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落实督促、检查措施,推进机关卫生环境的改善。

  (二)认真参加“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作贡献”主题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带头参与机关环境治理工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打扫办公室卫生,擦拭办公桌、清洗茶具等,保持室内清洁、明亮,物品摆放有序,确保有一个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继续做好责任区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继续做好本单位责任区的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坚持“周五环境卫生清扫制”,全体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五上午自觉参加单位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四)自觉参与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做到“三美、六不”,即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到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乱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广泛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环保理念,增强节约意识,厉行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围绕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建设节约型机关。

  四、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朝建

  副组长:宁 文

  成 员:杨本树 张惠宇 李 进 周俊强 曾祥明

      朱 勇 杨宗池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要求,积极参加卫生清扫,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进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对无故不参加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和开展情况差的科室、个人,由领导小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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