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雅安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
根据省安监局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雅安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雅安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方案
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是反映工作情况,开展工作交流,推介典型经验,营造舆论氛围,树立对外形象的有效手段。根据省安监局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雅安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宣传队伍
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是安监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县(区)安监局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办公室要积极牵头落实,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机制、措施,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宣传队伍建设,指定信息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渠道快捷畅通、高效运转。
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由局长主管,局办公室牵头,综合科协助,落实专人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编辑报送工作。
各县区安监局要确定1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确定1名专(兼)职信息员。各县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的基本情况须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报送工作
市安监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和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每周编发一期《雅安安监动态》,不定期编发《雅安安全生产简报》和《雅安安全生产要情专报》,及时通报系统工作动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县区主要工作,并及时向省安监局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雅安安监动态》主要摘编全市安监系统动态信息,《雅安安全生产简报》主要摘编全市安全监管重要工作小结、专项工作成效、典型监管经验,《雅安安全生产要情专报》为机密性专报,只报送市局领导和省安监局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主要摘编上报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存在的工作难题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情况通报。
市安监局办公室负责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尤其是《雅安日报》、四川新闻网和安监行业报刊的合作和联系,联办安监工作宣传专栏(专页),及时宣传报道安监工作。
各县区安监局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安监局办公室报送各类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
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是工作交流、上下情传达和对外宣传的有效形式,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安监部门各科室要协调配合,尤其是业务科室,既是工作的主体,也是信息的源头,新闻的产生地,一定要与办公室积极配合,要结合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把握大局,选准角度,负责提供当日(最迟第二日)的重要工作动态和信息。
三、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报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主要内容:
1、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安监局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社情民意。包括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基层的反映和意见、阶段性成果、影响落实的突出问题及建议等;
3、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以及与此相关的对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4、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工作思路、典型经验、重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工作安排等;
5、市局领导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及省安监局办公室、市委办、市政府办的信息约稿。
(二)基本要求:
1、规范。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文字通顺。
2、真实。内容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3、准确。事例、数字、单位、引文等要确切无误。
4、及时。报送及时,涉及的情况、数据有较强的时效性。
5、全面。客观反映事件发展的全过程,既报喜,也报忧,切忌以偏概全。
6、深刻。透过事情的表象揭示本质和深层次矛盾,做到有情况、有预测、有建议。
四、建立审签和培训考核激励机制
市安监局建立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送审签制度。向省安监局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各级媒体(网站)报送的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由市安监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市安监局建立信息员培训制度。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学习、个别指导等方式,对各县区安监局信息员进行培训,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高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水平。
市安监局建立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质量考评计分制度。
市安监局建立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采用通报制度。市安监局办公室和综合科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进行筛选、编辑,分类采用,并对采用情况统计汇总,按季度通报。
各县区安监局亦要参照上述制度,制定本局的相应制度。
各县区安监局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保障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有效开展,要有专门经费购置相应采写、编辑、上报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所需的电脑、数码相机、网络等设备设施,对信息员要有明确的任务要求。
五、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实行考评计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一)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
各区县安监局每周向市安监局报送政务信息1条以上,每月报送重要新闻稿件1篇,全年报送政务信息不得少于48条,重要新闻稿件不得少于12篇。
市安监局各科室向市局办公室每月报送政务信息2条以上,全年报送政务信息不得少于20条,市安监局执法一大队、二大队每月报送政务信息4条以上,全年报送政务信息不得少于40条,同时做到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完成《雅安市安监局政务信息任务分解表》所分任务。
市安监局各科室、执法一大队、二大队开展的具有较强宣传价值的重要工作,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与办公室沟通联系,由办公室协调相关报刊(网站)记者采访报道。
(二)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考评计分标准。
1、中办、国办综合类刊物(标注“综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40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综合类刊物(标注“综刊”)、国家级新闻媒体(网站)采用的新闻稿件,每条(篇)计30分;
2、中办、国办动态类刊物(标注“选刊”)采用的信息,每条20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动态(省政府门户网站)类刊物(标注“选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
3、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20分;省安监局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分;
4、国家安监总局《政务信息专报》(标注“局专”)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5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要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5分;国家安监总局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
5、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省安监局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15分;
6、市安监局《雅安安监动态》采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计5分;《雅安安全生产简报》、《雅安安全生产要情专报》采用的政务信息,市级新闻媒体(网站)采用的新闻稿件,每条(篇)计10分。
7、上报的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凡符合格式和上报规范要求的,每条政务信息计1分,每篇新闻稿件计2分。
8、一稿多投,被多级采用的,按最高分计分。
9、上报政务信息、新闻稿件失实、后果严重的,每条扣减20分;未完成市局办公室重要信息约稿任务的,每次扣减5分。
10、为便于统计和考核计分,各单位在上报信息时,必须在信息标题前注明所在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