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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验收的实施方案

来源: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2-22 17: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09]2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安办成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此次验收工作。

  第一组:

  组  长:唐兴国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进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张雪梅  市安监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验收荥经县、石棉县、芦山县、宝兴县。

  第二组:

  组  长:宁  文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

  成  员:王道军  市安监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杨  程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副主任科员

  负责检查验收雨城区、名山县、天全县。

  此次验收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李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资料收集和汇总等事宜。

  二、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3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三、验收方法

  听:主要听取县、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汇报时成绩要具体,存在的不足要分析透,防止假、大、空。

  看:主要看接受验收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有关硬件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备情况,如办公设施是按要求配备、各种制度(标牌)是否按要求上墙等。

  查:主要是按照《雅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验收评分细则》六大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谈:验收组采取不同形式与安全负责人、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驻地人民群众、学生等进行座谈,了解安全生产宣传以及开展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或建议。

  交换意见:验收结束后,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与县、乡镇(街道)交换意见,通报验收情况,指出需改进的地方,对工作落实不力或工作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提出限期进行整改时限。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重视到位。各县(区)、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要视同经济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同等重要一样重视,要站在讲政治高度组织并配合好此次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要准备充分。县(区)要提交本辖区经县(区)检查评分后的所有申请验收的乡镇(街道)《雅安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验收评分细则》,接受检查验收的乡镇(街道)要准备好《细则》中需要检查的各种资料。

  三是要奖罚分明。对按要求完成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县(区)将进行表彰,对理解不深、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等未完成任务的县(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完成任务。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

  四是要严格抽查数量。按照“抽查乡镇不得少于申报乡镇(街道)总数的30%”原则,此次全市共抽查34个乡镇(街道)以上,其中:雨城区7个以上,名山县6个以上,荥经县6个以上,石棉县5个以上,天全县4个以上,芦山县3个以上,宝兴县3个以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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