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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雅安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2-22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省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精神和省安办印发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暨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川安办[2009]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我办拟定了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年”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巩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全面营造社会安全宣传氛围

  安全生产与全社会每个成员、每个家庭息息相关,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要在机关、社区、学校、商场、车站、交通道口、渡口、码头和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条幅标语,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努力向人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二)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宣传教育。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针对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发放安全生产法规小手册等形式,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水平和遵章守法意识。二是在单位内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载体,在厂区、车间、工地等张贴安全题材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三是在班组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遵章守纪、杜绝违章违纪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活动。四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岗位安全自查。根据企业生产状况,集中排查治理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安全死角,消除身边的事故隐患。

  (三)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今年6月14日(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市安办将组织市级有关单位与雨城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要设立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台,采取安全生产有奖答题、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提供有关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采取限期整治措施。

  (五)组织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

  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将在6月上旬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全市各区县、各单位要积极选送优秀的演讲选手参加全市演讲比赛。对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选手推荐到省上参加省上选拔。

  (六)督促落实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活动月”期间,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要求,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创建任务。

  (七)积极参与开展好“安康杯”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八)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查找和举报,发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对特别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四、加强沟通和交流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市安办,市安办将不定期工作简报上专题刊发和上报到省安办。

  请各区县安办、市级有关部门、市属重点企业将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报送市安办。

  联系电话:2351316    传真:2351468

 

 

 

 

 

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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