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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2-22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矿山(危化)救援队伍,本局各科室、执法支队: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省安监局制定了《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制度。要按照省《制度》和《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每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结束后,市局参加现场救援人员、事发地安监部门、应急救援队伍都要提交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分析报告(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市局现场救援的人员可以单独或汇同事发地安监部门提交;事发地安监部门提交的报告应注明是否与市局现场救援人员一起提交。市局参加现场救援人员、事发地安监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送市安监局应急办。应急救援队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报省局应急办的同时,抄送市局应急办。

二、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各县(区)安监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表2(见省局《制度》)报市安监局,以便汇总上报。矿山(危化)救援队伍向省局报送季报表时,同时抄报市安监局。

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各县(区)安监局每半年对本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于每年的7月1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局应急办,同时报送总结评估报告附表1、3、4、9(见省局《制度》附件1)。矿山(危化)救援队伍向省局报送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时,同时抄报市安监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

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矿山(危化)救援队伍: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制定《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有关报表,请各单位从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csafety.gov.cn)上下载。

联系人:周世国

联系电话:86634217  86634223(传真)

电子邮箱:scsajjyjb@126.com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

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市(州)安全监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矿山(危化)救援队伍每半年对本单位队伍自身建设、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工作、开展事故救援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一)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见附件1,市(州)安监局填表1、3、4、9,矿山(危化)救援队伍填表4、5、6、7、8)。

(二)总结评估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市(州)安全监管部门、矿山(危化)救援队伍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四川省安监局应急办(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

二、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参加救援工作的矿山(危化)救护队也要做好相应的总结并及时上报。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救援总结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市(州)安全监管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四川省安监局应急办(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

参加救援工作的矿山(危化)救援队伍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四川省安监局应急办(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同时抄送救援队伍主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上报。矿山(危化)救援队伍也应及时统计分析相应的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季报表,并按要求上报。

市(州)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季报表2报四川省安监局应急办(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

矿山(危化)救援队伍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4至季报表8的相关的内容报四川省安监局应急办(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矿山(危化)救援队伍要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相应的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汇总、分析、总结、上报。

   附:

1.总结评估报告有关附表(表1-表9)

2.有关季报表(表1-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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