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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档案局二OO九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来源:雅安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09-12-14 17: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综治办:
  根据雅安市综治办《2009年度市级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的通知》精神和市综治办关于报送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针对本单位全年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落实目标,认真贯彻市委政府综治工作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布置和要求,我局对2009年度综治工作非常重视,落实了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杨力为组长,副局长李强、宋力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并将综治工作列入了目标责任。制定了工作措施,包括办公区和宿舍区,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制度和措施。工作扎实,效果明显。

    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了办公、宿舍区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了门卫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了宿舍管理、门卫、保密、安全、登记报告等各项制度,对“四防”、“平安工程”建设及流动人口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既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家属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也为综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并把调处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头,同时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信访工件会议精神,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纠纷。全年无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民间调解,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认真开展文明建设活动,促进人们素质提高,和睦相处,有效地防止了引发刑事案件甚至恶性刑事案件。四是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激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继续坚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机关财务室、办公室、特别是档案库房等重要场所予以重点保护;所有节假日坚持有局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生产安全事故,今年市档案局在经费严重紧缺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进行了消毒杀虫工作,确保了档案的安全。市档案局还邀请市消防专家到现场对全体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完善了市综合档案馆消防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消防防灾等级。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汛期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的通知》,各县(区)档案局(馆)高度重视,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针对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档案的安全。确保单位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本着“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完善有关规定,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杜绝治安隐患。

    四、加强综治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一是借三月“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12月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认真组织大家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见》,利用发文件、送资料、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档案法规、规章,全年共计培训人员138人次,通过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公民的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社会意识,档案工作日益受到社会的认识和关注。加深了社会和公民对档案及档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二是继续巩固“四五”普法和“文明市民”培训成果,在单位开展了争做文明市民、学法用法先进的活动。认真搞好“12.4 ”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和增强干部职工的文明修养和法律意识。

    三是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的经验和教训,按照四川省档案局和市政府关于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雅安市档案系统实际,精心组织、按要求制定了《雅安市档案系统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四是加强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制教育,坚决反对、禁止和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全年局机关干部职工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五、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全市维护稳定工作

    市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工作的部署,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局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效杜绝了因违法行政、执法不公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搞好本单位和所联系的移民村、联系村综合治理工作,能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信息,无漏报、瞒报、迟报现象。

    七、积极配合其他机关工作,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 、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平安工程”网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综治委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平安工程”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结合单位实际,切实抓好以单位内保为基础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本着“工作细化,不留死角,相互呼应,全面覆盖”的原则,与市委机关相配合,建立和完善不同类型的治安防范措施,形成“工作有人管、院户有人守”的良好局面。

    2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抢劫、盗窃、扫黄打非等各项“严打”斗争。

    3 、认真接受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4 、积极配合东城区综治办维护社会稳定及争创(保持)“无毒社区”工作等等。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管理

    我局为档案管理单位,一贯重视并认真抓好档案管理工作,把局机关档案管理纳入科室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奖惩兑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设立专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使单位综治工作达到完善、规范的要求。我局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通过自查今年我局的综治工作基本做到了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了目标管理任务全面完成。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综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雅安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9年市级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细则

考核分:6分          自查分6分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计  分  标  准

自查分

1

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目标责任制

1、   完善综治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检查总结;

2、加强对部门、系统平安建设的检查指导,制定深化平安建设的工作制度,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知晓率在90%以上;

3、积极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1.0

1.        未健全完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扣0.05分;

2.        未制定工作措施、知晓率低于90%扣0.05;未开展系统平安建设、扣0.05分;

3.        未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扣0.1分。

1.0

2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   加强对联系乡、社区平安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帮助;

2、   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要按照雅市综治委[2009]5号文件精神,认真完成职能目标;

3、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军地共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4、   积极开展和参与农村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1221”工程和“两所一庭”建设;

5、   加强全市打出走私工作。

2.0

1.未到联系乡镇开展督促指导工作扣0.05分,未报书面材料扣0.05分;

2.市综治委成员单位未完成职能目标扣0.1分;

3.各运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扣0.05分;

4.未履行部门职责,农村“1221”工程和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工作未能完成目标任务分别扣0.1分;

5. 未履职尽责,走私工作成效不明显扣0.1分。

 

2.0

3

加强机关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1.        单位内部设有专、兼职保卫机构、有专、兼职保卫人员;办公区和宿舍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

2.        健全盾纠纷排调处和信访工作机制,定期排查和分析,有效化解盾纠纷;

3.        加强机关内部防邪工作、国家安全工作和保密工作。

1.5

 

1.        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发生刑事案件的每起扣0.1分;

2.        本单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扣0.1分;

3.        机关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的每件扣0.1分;

1.5

4

积极参加雨城区新一轮平安创建

1.        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所在区和联系社区平安创建工作;

2.        服从社区管理,参与社区组织的联防联治,带头交纳群防群治经费。

1.5

1.        未参与和支持社区平安创建工作扣0.5分;

2.        未参加社区联防联治或未交纳群防群治经费扣0.1分。

1.5

 

主题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工作总结

雅安市档案局                              2009年12 月4日印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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