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试点县,天全县委、县政府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全县工作的一号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四大机制”,实施“四大工程”,强化“三大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四大机制”
目标考核机制。制定《天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天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及考核办法》等文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对各单位的重点绩效考核指标,与15个乡镇和88个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签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级级交任务、层层抓落实。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严格逗硬奖惩。
群众管理机制。一是挂牌公示督整改。制作“公示牌”,与商家和居民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1万余份,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市貌乡容的商家和住户,实行挂牌公示整改。二是媒体曝光督整改。在县电视台开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台”栏目,及时曝光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规定的人和事。目前已对50余家商家和住户挂牌整改和曝光。三是群众监督促整改。公布举报电话,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书记、县长信箱作用,发动广大群众提意见和建议;聘请义务监督员300余名,协助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督查督办机制。一是县级领导带头督。根据各阶段治理的要求,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定期督查、不定期综合检查,提高督查力度、频率和质量,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效果。二是相关部门联合督。由县重点工作目标督查办公室、县整治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行动迟缓、工作漂浮、成效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目前已效能问责3个部门、单位负责人1人。
长效保洁机制。一是建立日常保洁机制。充实稳定保洁员280余人,对城区、集镇、318国道、108省道复线等重点区域实行日清扫、全覆盖。二是建立垃圾清运机制。取消城区垃圾桶,改革传统垃圾清运方式,采用小型机动垃圾清运车为主,人力垃圾清运车为补充的方式,循环收集清运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采购15辆小型机动垃圾清运车配发给各乡镇,实施“村集、乡收、县处理”+“户集、村收、乡处理”+“农户自行填埋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无缝化和日常化。三是建立执法推进机制。从公安、城建、工商、卫生、环保、交通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组,开展城乡环境治理综合执法,顶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四大工程”
实施净化工程,突出治“脏”。一是让地更“净”。集中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学生3万余人多次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治理卫生死角700余处,清除垃圾1000余吨,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二是让水更“清”。启动“重建家园、治理环境、爱我长江”活动,组织近5万名干部群众清理主要河道4条,沟、渠、溪100余条;加强对企业、旅店、商铺、农户的宣传教育和监管,整治入河排污口、切实控制污染源,实现“河畅、水碧、岸绿”的目标。三是让天更“蓝”。整改废气、尾气排放的工业企业和油烟污染严重的餐饮业10余家,减少大气污染物,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实施畅通工程,突出治“乱”。实施整体联动,全面规范交通、建筑、市场秩序。一是规范交通秩序。对国道318线、108复线和县内乡村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占道施工、车辆乱停乱放等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900余起,扣留无证非法客运、乱停乱放车辆31辆,罚款、教育机动车驾驶员53人次。二是规范建筑秩序。清理乱占乱堆建筑材料33起,处罚建渣沿路抛洒6起,依法强制拆除私搭乱建构筑物800余平方米。三是规范市场秩序。责令整改商铺137家,取缔露天经营摊点7家,教育流动商贩违规占道经营60余人次。
实施美化工程、突出治“差”。一是变“绿”山川。结合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县建设,在现有45.5万亩竹林和20万亩工业原料林的基础上,新栽竹林4.5万亩,发展工业原料林20万亩,建成50万亩二郎山竹海和40万亩工业原料林。二是变“亮”街道。在国道318线途经的城厢、始阳两个集镇和国道318沿线安装路灯和霓虹灯1000余盏(串)。三是变“靓”318沿线。对国道318沿线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治理,聘请专业公司设计县域LOGO标志,制定店招店牌规范治理方案,更新融合民俗文化、展现天全地方特色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1178块,清除不规范宣传条幅、灯箱、广告牌2.7万余幅(块)。四是变“优”居住环境。以“村容整洁”为载体,以治理衣服乱挂、杂物乱堆、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畜禽乱放等“五乱”为抓手,每月评比“环境优美”户,使城乡居民环境美化率达到60%以上。
实施基础工程,突出治“弱”。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一是加强城乡道路建设。高标准整治城区主干道4.3公里,实施龙尾至禁门关“引车出城”工程3.6公里,全面启动国道318线7个水毁工程建设,修补“病害路面”2700余平方米,推动4条灾后重建公路和78.95公里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提速,构建城乡一体化快速通道。二是完善城乡卫生配套体系。已基本建成1座日处理能力1.6万吨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1座日处理能力50吨的标准垃圾填埋场建设,新建垃圾暂存点16个、填埋场9个、简易垃圾池180余个。三是增添城乡互动垃圾清扫设备。新购置垃圾运输车26辆,大型扫路车1辆,人力保洁车10辆;新增设果屑箱280余个,向农村住户免费发放简易垃圾回收(箱)筐3万余个。
三、强化“三大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一是领导机构设置硬。县上成立由县委书记总负责,县长任组长和6名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3名副县级领导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并落实办公人员、地点和专项工作经费。县委成立工作督导组,驻乡镇督导治理工作。二是工作力量整合实。调整充实城管、环卫等工作力量,将原政府二级局城管局升格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局,更名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在重点乡镇成立分局1个,在全县其它乡镇设立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站14个。
强化舆论保障。大力宣传动员,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氛围,提供强大的舆论保障。一是强启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主题,先后召开和举办1万余人参加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誓师动员大会”和“重建家园,治理环境,爱我长江”启动仪式。二是广宣传。在县内主干道制作刀旗广告、大型公益广告280余幅;发放《争做优秀市民倡议书》、《宣传手册》各5000余份,做到宣传动员有力。先后举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化乐民”群众文艺表演、“小手拉大手”、“一生带一户、一校促千家”等主题实践活动30余次,参与群众近10万人次;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七进”活动。三是大讨论。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干部群众中开展“科学发展与环境治理”大讨论和“天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策研究”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10余篇,征求各类治理意见和建议400余条。
强化经费保障。一是保障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划拨200万元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启动经费;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投入,并将保洁员工资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资金累计10994万元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补贴乡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房建设。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