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社会保险政策更好地惠及百姓、服务人民,充分发挥社保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从五个方面不断提高窗口单位的整体水平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行政。认真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和完善了依法办事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杜绝行政不作为或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优质高效服务。科学设置了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取消重复手续,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三是办事公开透明。在公告栏内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办事依据,办结时限,服务承诺、违纪投诉及追究办法向服务对象公开,同时,每年将全市社保基金的收支、结余和用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四是监督机制完善。各窗口单位建立了监督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组织监督,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确保监督机制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是工作作风优良。通过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提高了经办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了经办程序,提升了管理水平,强化了服务意识,塑造了社保人敬业爱岗、服务优质、行为规范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