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泽民不慎将用于申请办理汉碑路269号“姚桥小区”4幢1单元5楼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补偿协议书》(2004年7月27日与市建设局签订)编号青1-111号遗失,特此声明。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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