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汶川地震灾区家庭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根据地震灾区实际情况,对地震重灾区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了特别资助和免除学费的政策。我市今年春季学期共获得中央特别资助政策专项资金677.3万元,专项用于我市普通高校和我市重灾区高中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等支出。我市雅安职业技术学院1743名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学生享受到免除学费;1093名重灾区大专学生享受到特别资助;汉源、石棉、芦山、宝兴四县有4463名高中的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到免除学费。
近日,市财政已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和汉源、石棉、芦山、宝兴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