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开展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汉源县开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活动
★汉源县将创建“五无”乡镇、村活动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名山县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荥经县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
宝兴县开展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2009年4月9日至10日,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48人,围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组织进行培训。
分管副县长苏朝全在培训会前作了动员讲话,肯定了基层司法行政在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肯定了这次培训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各位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认真学习、真抓实干,为维护稳定作出贡献。
培训会上,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业务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就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协议制作技能及其法律效力、本县民间纠纷的特点与调处技巧、实用法律知识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专题培训,三个基层先进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通过紧张而实用的培训,参训人员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和提高,对于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有较大的帮助,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掌握了基本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汉源县开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活动
为了做好《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工作,促进灾后重建和移民内安工作顺利进行,县司法局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印制《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在全县六个片区主要场镇集中开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知晓度。
汉源县将创建“五无”乡镇、村活动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汉源县《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将人民调解等基层基础工作创建“五无”乡镇、村(社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通过创建“五无”乡镇、村活动,建立农村基层维稳长效机制。
名山县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名山县司法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紧紧抓着《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颁布实施的大好机遇,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5月初,局机关派出相关股室负责人深入各乡镇检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人民调解培训工作进行督促安排。二是推进各乡镇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5月4日,廖场乡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对各村支部书记,调委会主任,各驻村组长进行人民调解知识专题培训。培训中重点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以及宣传贯彻《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等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讲解。培训人民调解员70余人,发放《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50份,做到村、社干部人手一册,发放《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用手册》6本,各调委会一本,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荥经县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
今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荥经县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涉法涉诉等诸多因素的引发下,各个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全县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日,县政府召开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两所一庭”建设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所一庭”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县目督办将“两所一庭”建设工作纳入对相关乡镇、部门的目标考核;三是决定全县未建的司法所要立即全面动开,由县政府先行垫付资金修建,实行与乡政府合建或独建的方式,力争今年年底全部建成。
为切实将司法所建设落到实处,4月28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良军,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罗利军一行在县司法局局长李霖的陪同下,专程到新添乡、宝峰乡现场办公,具体部署司法所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