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名山县前进乡西河村四组服刑人员张XX刑满释放回到了久别的家乡。张XX服刑期间,妻子与其离婚,原有房屋被前妻娘家人改建,承包土地己被他人实际占有耕种。张XX一度无房可住,无生产生活资料,生活极为困难。
名山县司法局得知这一情况后,把张XX作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赓即与前进乡政府联系,协调张XX的安置帮教工作事宜。5月7日,县司法局又专程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前进司法所,了解对张XX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前进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张XX的安置帮教工作,圆满解决了张XX上户、落实承包土地等问题,根据张XX的实际困难,为其购买了100公斤大米、10斤清油等生活必需品,发放200元过渡性救助金,帮助解决张XX过渡性生活困难,并鼓励他在党委政府的关心下,自力更生,克服困难,重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妥善的安置帮教稳定了张XX的情绪,温暖了张XX的心,张表示:一定要洗心革面,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决不再给社会添麻烦,不再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