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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中小学校舍工程安全鉴定和加固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09-08-17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中小学校舍工程安全鉴定和加固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9]11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川价发[2009]111号

 

 

 

雅安市物价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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