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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物价局关于2009年进一步加强地方建材价格监管确保瀑电移民工程及地震灾后重建建材价格稳定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09-06-30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物价局:
  地震灾区建材价格引起了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注,近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奇葆书记、巨峰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为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为了确保瀑电移民工程09大会战和灾后重建地方建材价格的稳定,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强地方建材价格的监管通知如下,请各(区)物价局切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当前我市建材价格的基本情况
  当前我市瀑电移民迁复建工程和灾后重建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建材价格与地震前相比呈现“一升一降四平稳”的态势,即标砖价升,钢材价降,水泥、砂石、木材、平板玻璃价平稳。全市标砖平均出厂价每匹为0.276元(汉源县出厂价每匹为0.28元),较震前每匹上升了0.03元,上升幅度为12.5%,当前全市标砖到农户平均价为0.35元/匹(汉源县到农户的价为0.38元/匹,成本为0.2345元/匹),比绵阳、德阳、广元等重灾市出厂价、到户价、特供价平均每匹低0.09-0.15元,处于全省重灾市州的最低水平。水泥价格呈小幅上扬趋势,325#水泥出厂价378元/吨,零售均价为487元/吨,比地震前上涨了8.3%,处于基本稳定。建筑用钢材4300元/吨,比震前每吨下降了2000元/吨;建筑用粗砂50元/立方  米左右;5mm普通平板玻璃30元/平方左右;原木960元/立方米,与地震前基本持平。
  二、标砖价格上涨和水泥价格小幅上扬的原因
  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造成大量农村、城镇居民房屋损毁,建筑数量和时间上的需求,造成供需矛盾加大是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二是瀑电移民工程、雅攀高速公路对标砖、水泥的需求也进入高峰集中阶段;三是地震发生后价格临时干预执行的是震前“5.11”出厂价和销售价为最高限价标准,在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助长了生产、经营建材企业千方百计往限价上线“靠”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四是煤炭、燃油价格一度上涨,人工费用居高不下使其建材生产成本增加,造成价格走高;五是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不到位,绝大多数县(区)只干预了出厂最高限价和特供建材限价,而未干预运价,并未对运价实施成本监审的最高限价管理,造成了出厂价“低”而实际到户价“高”;六是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建材生产、经营企业未实施明码标价制度,生产企业与运输业主合谋串通加价,商贩加价倒卖也助长了砖价、水泥价格上涨;七是汉源、石棉库区对灾民、移民用水泥、标砖等特供建材实行价格“双轨制”,建材生产企业千方百计降低特供价兑现率,提高自主定价的份额。
  三、2009年地方建材价格走势分析
  至2008年底,我市各县(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绝大多数已完成90%以上,但09大会战的重点和难点集中在汉源县,一年之内全县灾后重建和移民工程,对标砖的需求量达14亿匹以上,是省内任何一个县灾后重建都不能相比的。目前,汉源老砖厂60个,年生产能力只有4亿匹,拟新建和在建砖厂17个,年产3亿匹,总产量7亿匹左右,有7亿匹以上的标砖需要外供,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定点援建县(区)名山、宝兴县的标砖生产量小,只能维持当地需求,据调查,芦山、天全、雨城、荥经四县(区)标砖的年产量为8.7亿匹,预计全年能运往汉源的数量为3.46亿匹,汉源自产加上四县区的外供,标砖的数量缺口仍在3亿匹以上。由于供需矛盾尖锐,价格上扬的压力十分大,与全省标砖平均价格的差距在缩小,如果考虑汉源县在市外、县外调砖,标砖的成本平均价将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截止2009年1月15日,已从双流、荣县、乐山、自贡县市外购标砖3000万匹,购砖价0.375-0.475元/匹,运费0.41-0.45元/匹,到汉源砖价0.785-0.925元/匹),2009年的标砖价格形势十分严峻。
  我市的水泥年生产能力为278万吨,生产量为180万吨/年,今年预计生产能力能提高到378万吨左右,全年产量能达300万吨。依据我们近期对天全治权集团生产的325#R水泥生产成本测算为342元/吨,425#R水泥生产成本测算为353.3元/吨,二朗山水泥厂生产的(立窑)325#R水泥生产成本为338.8元/吨;随着燃油、煤炭价格下降(煤炭价调基金减征),我市扩能技改和新上水泥项目的实施,产量比去年提高120万吨左右,预计水泥价格将稳中有降,钢材价格因扩大内需将有所上涨,但不会高于2008年的平均水平,砂石、平板玻璃、原木价格仍然维持基本稳定。
  四、2009加强地方建材价格监管的八项工作措施
  (一)对所有辖区内的地方建材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出厂价格、流通成本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和认证制度,取消或调整“5.11”限价标准,按“成本+微利”的原则重新审核建材生产企业的最高出厂限价,严格实施营销企业的最高限价管理和外地进入建材销价差率管理,确保标砖价格稳而不升,水泥价格稳中见降。
  (二)对地方建材的运输价格全面启动限价管理,测算其成本,把运价量化到每一匹砖、每一车公里上,确保建材运输价格的合理性,解决用户“低买高出”实际到户价高的问题。
  (三)对所有地方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全部实施价格公示制度和销售登记制度,对价格部门的最高限价、出厂价、销售价必须按要求公示,对到厂运输建材已明确运输半径范围内的吨.公里、车.公里、匹.公里数实行公开明码标价,对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销售明细台帐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和生产、运销合谋串通。
  (四)全面推行干部和价格监督员驻厂制度,对建材生产企业实行全天候的监督跟踪,确保特供建材、灾民建材、移民建材质量、数量和价格的稳定,确保到点到户,确保特供、直供建材的兑现率。
  (五)继续加强和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雅办[2008]157号“紧急通知”精神,严格把握地方建材生产和运输特别价格干预最高限价的调定标准,严防死守地方建材价格只能降不能升的这道“红线”,让灾民、移民真正享受到政府干预建材价格上的实惠。
  (六)加大监管力度,对地方建材生产、经营、销售定期不定期的实施专项检查,严格查处乱涨价、哄抬价、合谋串通、趁机涨价、不明码标价、不兑现特供价、自主定价、调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重点,顶格处罚、典型暴光、震慑社会,维持正常的价格秩序。
  (七)强化建材的日监测预警工作,把水泥、标砖、钢材、砂石等重要建材价格异动掌控在第一时间内,并迅速反应,作出积极的应对措施,启动相应的预案和监管办法,调整完善临时干预措施,在“严防”上下功夫,为“死守”有备而战。
  (八)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物价局要加强同公安、工商、交警、质监、交通等部门的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多管齐下,严防重处。认真落实特供机制,确保灾民和移民用砖、水泥等地方建材价格、质量、数量的稳定。加大价格工作的领导力度和指导力度,针对全市09年地方建材监管工作的重点、焦点及瀑电库区09大会战地方建材价格监管难度的特殊性,市物价局党组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雅安市地方建材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对汉源县派出“价格监管、巡查、督导工作小组”,强化汉源县建材价格的监管工作,确保09大会战汉源县地方建材价格的稳定,价格秩序良好。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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