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银监分局着力“四抓”支持灾后农房重建
为加快推进灾后农户永久性住房建设,雅安银监分局立足实际,抓好四项工作,千方百计支持灾后农房重建。
一、抓调查,摸清受灾农户住房重建贷款需求
督促农村信用社深入村组,摸清农户受灾情况,确定农房重建贷款需求。同时,要求其逐户调查核实有贷款需求但不符合贷款条件农户的具体情况。经调查,全市共有31614户农房需要重建,需要信贷资金85730万元,其中:符合信贷条件的农户有8835户,信贷需求为15666万元;不符合贷款条件农户4722户,贷款需求8378万元。
二、抓协调,落实灾后农房重建政策措施
一是组织协调。要求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房重建中做到四个“有所作为”,即在思想上有所作为、在行动上有所作为、在措施上有所作为、在宣传上有所作为,全力推进信贷支持农房重建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要求尽快授信,做出贷款承诺,并根据农房建设进度及时投放,绝不能因为信贷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和延缓了农房的重建和维修。建立了授信工作进度周报制度,对各联社授信工作适时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授信工作。
二是存款协调。指导农村信用社积极与政府沟通,争取支持,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农村信用社在灾后吸收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为发放农房重建贷款提供了有力保障。并要求各联社吸收的资金必须首先用于满足农房重建的贷款资金需求,为推进农房重建进度创造条件。截至3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存贷比为48.76%。
三是担保协调。在分局的指导下,辖内四个重灾县中已有石棉、宝兴和芦山三县建立了担保机制或风险补偿机制。如石棉县联社与县财政局签订了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书,县财政局在信用社开立“农房重建贷款担保基金”专户,优先为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认的困难农户提供担保。宝兴县联社与县财政局签订了“重建家园专项贷款风险保证金管理协议书”,约定按农房重建贷款实际发生坏账金额全额补贴信用社。芦山县联社与政府约定,政府相关部门的各种专项资金和上级下拨的灾后重建资金按约定利率存储在信用社,所产生的利息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门用于特困农户农房重建贷款担保。
三、抓重点,突出解决困难农户建房问题
在基本解决了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的信贷需求之后,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困难农户,分局要求农村信用社分类造册,主动向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备案,共同研究帮扶对策,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尽可能减少不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量。如芦山县信用联社针对困难农户难以满足信贷条件的情况,积极协调政府建立了农房重建贷款担保基金,对低保农户、经济特困户、年满60周岁以上农户、鳏寡孤独户等农村特困群体的贷款进行担保,使120多户不符合贷款条件农户达到了信贷准入要求,获得了农村信用社贷款支持。汉源县清溪镇村组干部组织党员、民兵等,义务帮助特困农户建房,减轻其费用支出。通过党员、干部帮扶困难群众,降低了建房成本,同时减少了贷款需求。这部分特困农户原来因贷款需求大,偿还能力差被列入不符合贷款条件,通过帮扶,农村信用社减少了放款顾虑,给予了贷款支持。
四、抓监测,防范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
要求农村信用社既要最大程度地满足农房重建贷款需求,又要有效地做好风险防控。坚持每月对石棉、汉源、芦山、宝兴四个重灾县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支付压力测试,保证资金能够满足贷款需求,防止支付风险。贷前,对于困难农户,信用社协助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测算建房成本和贷款需求;贷中,信贷人员实地核实农房修建进度后,再在授信额度内分次进行发放。贷后,加强对农房重建贷款资金的监控,确保其贷款真正用于农房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