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渔业行政和地方电力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全局设水利、水产、水政、水保、电力、建设管理、办公室、规计、人事教育等9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总支,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友谊路26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拟定全市水利、水产、电力工作的方针、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市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雅安市水资源公报。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四)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向江、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区县间的重大水事纠纷,查处重大的水事违法案件。
(六)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审计;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产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市级和指导县区水利、水产、地方电力资产的管理。
(七)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转报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市管江河、河口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了、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八)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工作。
(九)负责全市地方电力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水电系统的水电站、水电厂及地方电网;负责全市地方电网供电范围内的城镇、农村供电、用电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省安排我市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农网改造建设及地方电力建设项目设计的审查审批的转报。
(十)主管全市水产工作;拟定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渔业环境检测,对全市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水生动物防疫、境内检疫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指导渔船的安全监管。
(十一)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检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电力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电力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执行水利电力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检查;指导水利电力行业的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承办水利电力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十三)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四)办理开采已探明的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管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市境内开发利用水能资源项目的行政管理。
(十五)指导全市水利电力行业职工队伍、服务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水利电力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行业研究会、学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姓名职务:
郑尚堃:党委书记、局长
龚文昌: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海波: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晓波:党委委员、党总支书记
魏明国:调研员
胡建清:总工程师
值班电话 (0835)—2222130
传 真 (0835)—236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