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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防震减灾局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09-03-12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雅安市教育局

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防震减灾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雅安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雅办发〔2006〕48号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办发〔2007〕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6 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化对中小学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

  我市处于四川东部弱震区向西部强震区的过渡地带,地震活动比较频繁,一直是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8年我市遭受“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波及和“6•18”石棉4.4级破坏性地震,造成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地震灾害。《雅安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雅办发〔2006〕48号)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各级干部培训、中小学科普教育、文明社区建设和‘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尤其做好中小学生地震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是实现我市防震减灾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雅安的重要保障。震例证明,在地震灾害面前,中小学生是最易受到伤害的群体。主要原因是学校人口密集、建筑结构特殊,加之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防御能力不强,遇到地震容易惊慌失措,竞相奔逃时相互拥挤容易导致摔倒踩伤,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加强对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防震减灾教育作为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议事日程;各学校要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列入教学管理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题教育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震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震时应急、自救互救技能,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好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地震应急预案,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设地震科普讲座,亦可结合自然、地理课教学进行讲解,并适时组织学生开展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模拟演练,全面提高我市广大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地震台网,或邀请地震部门专家上门讲课,进一步增强对地震基础知识的了解。

  今年5月12日是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纪念日,各学校尤其是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各种纪念活动,并集中开展一次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模拟演练。各县(区)教育局要将各学校尤其是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于5月31日前报市防震减灾局和市教育局。

  三、加强指导,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辐射带动作用

  “雅安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自2006年创建以来,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校制宜、科学求实的原则,主动、慎重、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后,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为契机,继续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与外校的交流,扩大宣传范围,要通过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带动本辖区的中小学校开辟防震减灾教育第二课堂,并通过学生渗透到家庭、辐射到社会,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各区县防震减灾局、教育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的指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市防震减灾局将结合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纪念活动,适时召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座谈会,对开展此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电教设备支持。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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