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价局: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发电企业售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价发[2008]20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物价局。
附件:川价发[2008]200号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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