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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地震局、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市科学技术局、雅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雅安市委员会关于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08-12-05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地震局、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雅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雅安市委员会

关于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通知

雅震发〔2006〕30号

 

各区县地震办、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6号)、市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雅府发〔2005〕29号)和省上三部门《关于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工作的通知》(川震发防〔2006〕10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认识

  我市处于四川东部弱震区向西部强震区的过渡地带,地震活动比较频繁,一直是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境内中强地震活动频发,特别是南西片区表现为地震活动强度大、频度高的活跃地带,历史上曾发生过3次6级以上地震和5次5~5.9级地震,1970年以来共发生4级以上地震30余次,今年全市已发生3级以上有感地震15次,其中4级以上2次。地震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和谐社会的构建,以人为本的理念,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要求有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重要设施、高层建筑和基础工程日益增多,地震灾害的威胁将更为严重。对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在市政府刚刚下发的《雅安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雅办发〔2006〕48号)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市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并要求要“积极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各级干部培训、中小科普教育、文明社区建设和‘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尤其做好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是实现我市防震减灾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它关系到防震减灾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雅安的重要保障。许多震例证明,在地震灾害面前,中小学生是最易受到伤害的群体。据调查和统计,地震伤亡人员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中小学生。主要原因是中小学生缺乏防震减灾常识,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防御能力不强,遇到地震惊慌失措,恐慌中竞相奔逃、相互拥挤导致摔倒踩伤。因此,加强对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震时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学生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通知》明确要求,“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教育、地震部门和青少年活动中心“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逐步在每个县(市)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早在1996年国家教委就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教基司〔1996〕9号)。为此,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工作抓实抓好。

  二、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能力,发挥宣传家庭、社会的作用,为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和建设高水平小康雅安服务。

  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原则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校制宜、科学求实的原则,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教育,通过示范学校带动本辖区的中小学校开辟防震减灾教育第二课堂,全面提高我市广大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三、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按照《雅安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市首批将建10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雨城区、汉源县各建2所,其余各县各建1所。

  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应当选择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和能够发挥较大影响的学校;学校应有完善的多媒体教学设施、校园有线闭路电视网、固定宣传专栏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校有科普师资力量和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的积极性。

  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本校专题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题教育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

  要通过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把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工作开展起来。并通过学生渗透到家庭、辐射到社会,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学生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四、教育方式及内容

  (一)教育方式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把防震减灾教育作为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专题教育工作计划。

  2、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示范学校要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设地震科普讲座。亦可结合自然、地理课教学进行讲解。

  3、在示范学校全校范围内开设第二课堂和课外兴趣活动小组,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科普夏令营等课外、校外科技活动,对学生进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适时对每个班级的学生进行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模拟演习;组织学生到地震台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4、通过节假日、寒暑假等,组织学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对防震减灾知识的兴趣和向社会开展“二次宣传”的能力,使他们在学习和传播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

  5、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宣讲团作用。利用电视、广播、图书、宣传栏和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教育。省、市防震减灾宣讲团要深入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学校可开辟专版或专栏,刊登师生撰写的防震减灾科普文章,进行中小学生优秀科普文章评选,努力形成广大师生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教育内容

  1、当地地震地质构造背景;

  2、地震基础知识和概念;

  3、地震宏观、微观和识别地震谣传知识;

  4、防止地震次生灾害知识;

  5、地震应急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

  6、防震减灾三大体系的科学内涵;

  7、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

  8、城市和农村抗震设防知识。

  教学内容由地震部门免费提供。

  五、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申报、验收、命名及推广

  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由区县地震、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基本条件和要求,组织学校进行申报;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予以公布。

  对经验收合格的学校,由市地震局、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团市委命名为“雅安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并挂牌。今后每两年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校保留称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撤消称号。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专题教育计划,并开展了地震科普知识教育;

  2、是否利用宣传橱窗、专栏或画廊等形式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3、对各年级的学生是否进行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

  4、对各年级的学生是否进行了地震紧急避险、自救互救模拟演习等。

  达到省级标准的学校,由市地震局会同相关部门推荐申报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各区县要认真抓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管理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六、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组织实施及职责

  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由各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领导,市、区县地震、教育、科技、科协、团委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定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定期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和措施。对在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震部门要加强指导,出规划、出思路;采取自编、订购、翻印等手段,向学校提供必要的防震减灾科普资料;要经常会同教育部门到学校帮助、指导、总结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教育部门要积极筛选、确定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结合学校学期或年度教学计划,提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的任务和要求;要通过示范学校活动的总结,推动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工作。

  科技、科协要充分发挥在科普宣传教育中的牵头作用,加强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工作的指导,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团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要求青少年积极学习、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为活动的开展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教育宣传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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