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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地震局成立雅安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支队及增设应急救援科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08-12-05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市地震局成立雅安市防震减灾

行政执法支队及增设应急救援科的通知

雅编发〔2007〕43 号

 

市地震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文件精神,5月23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二○○七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增设应急救援科;成立雅安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级别为副县级,设支队长1名(副县级)。人员编制内部调剂。

  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职能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依法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行政检查、行政执法;

  3、负责地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办理;

  4、负责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有关工作;

  5、受理群众有关对防震减灾工作的举报、投诉;

  6、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方面事宜。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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