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简报
第 十一 期
雅安市宝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飞鹰在行动
按照省林业局、公安厅、工商局关于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宝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以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生态环境。
8月6日、7日、8日宝兴县工商局会同林业局、林业公安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进行了拉网式巩固检查,同时对经营户进行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50家,除在穆坪北街的“红 腾兔儿火锅”发现一只秃鹫的头外(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之 中),全县范围内未发现有其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有5家无照经营、3家未参加07年度验照、1家需变更经营场所的违法餐饮经营户,均当场发出限期办理通知书。
此次检查已是今年野生动物保护的第二次联合行动,较3月份的检查结果来看,联合执法取得了显著效果。我局将在今后的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加强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手段,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