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管理关系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调整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管理关系方案
为推进我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明晰市、区教育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市、区教育管理效能,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规定,将市属的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移交雨城区政府管理。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要求,将市属的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成建制、整体移交雨城区政府管理。
(二)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人走”的办法。
二、主要目标
(一)根据城市发展建设的实际,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城区内义务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雨城区“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市、区教育的管理职能。
(三)推进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教育教学的良性发展及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三、移交事项
(一)人事管理
1、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党组织关系移交雨城区教育局党委,共青团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分别移交雨城区团区委和区教育工会。
2、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校长由雨城区教育局管理。校长的聘任按《四川省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04〕9号)执行。
3、由市编办将核定的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教职工编制划转雨城区编办管理。
4、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在2006年7月31日前的在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2006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员)的现有社会保险关系不变,继续在市上参加社会保险,其中离退休人员(含2006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抚恤金按市级实施的标准由市财政划转雨城区财政并由雨城区按此标准执行;上述人员的“调资、调待”及离退休人员的审核备案工作由雨城区负责;从2006年8月1日起,学校新增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在雨城区参加社会保险。
5、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在2006年7月31日前的在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2006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渠道不变,缴纳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教育经费
1、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移交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基本预算支出以2006年市财政局批准下达的预算内经费为基数,由市财政全额划转雨城区财政。如从2006年7月31日移交,则2006年1月至7月份的支出由市财政列支,余额部分由市财政划转雨城区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将按2006年市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内经费标准全额划转雨城区财政。
2、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预算外资金,按照调整后的学校财政隶属关系,交由雨城区财政管理。原已上缴市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结余资金,经清理核实后,将2006年7月31日止的预算外资金余额统一划转雨城区财政,并确保学校全额使用。从2006年8月1日开始的收费等收入,按规定缴入雨城区财政管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
1、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全部资产(包含财产、债权、债务),整体移交雨城区相关部门管理。
2、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负责完善相关国土证和房产证手续。
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资产移交工作;学校的变更、终止,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移交期限
市教育局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移交准备工作,雨城区政府要积极做好接管学校的组织准备工作。2006年7月31日前,完成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交接工作,自交接之日起,雨城区政府行使对学校的管理权。
四、组织领导
成立调整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管理关系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张锦明任组长,副市长毛凯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及雨城区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的移交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规定,根据职能和责任,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出台相关工作文件、细化相关工作目标、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学校移交工作平稳、顺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
附件:调整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管理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调整雅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管理关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锦明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毛 凯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余刚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蒲 忠 雨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衡 彤 市教育局局长
柴 渝 市经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赵建珉 市财政局局长
赵 康 市审计局局长
李 荣 市人事局党组书记
罗雨农 市监察局局长
杨治雄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登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 冰 雨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蔡 中 雨城区政府副区长
罗 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倪元富 市房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