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金融生态环境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条件下,资金流动与金融生态环境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要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 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以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为立足点,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解决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入手,紧紧围绕金融功能完善、市场主体规范、中介体系健全、合作诚实守信、经济运行稳健的目标, 努力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全市集聚信贷资金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入,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构建规范完善的行政法制环境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作为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机构,对地方经济基础、地方法制环境、地方金融发展等众多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产生着强烈的影响。要从体制上和机制上改善雅安市金融生态环境,关键在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宏观调控功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减少直接行政干预,为各行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外部环境。
2、加强行政管理力度。有关行政部门要运用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手段,通过行政处罚,处理违反金融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保护金融法制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3、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司法部门要依法独立、及时、有效的立案、审理和执行涉及金融债权的各类案件,通过法律程序调解、审理解决金融经济纠纷,特别是在实施企业破产和企业改制时,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依法保证债权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在受理金融诉讼案件时要积极推广简易诉讼程序,提高诉讼工作效率,加大金融债权的执行力度。
4、建立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制定逃废债务黑名单的认定办法和惩戒程序,建立金融机构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逃废债同业联合制裁机制;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依法打击财产恶意转移行为,有效维护金融债权。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和鼓励建立各种形式的担保机构, 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贷款担保, 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瓶颈制约问题;二是鼓励和扶持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专业化中介机构发展,建立中介诚信准则, 加强对社会中介行业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提高中介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合理设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鼓励中介服务竞争,减轻企业融资中介成本负担。
2、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加快信贷征信系统建设,确保信贷征信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加快建立个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积极探索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3、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商业银行县乡级机构网点建设, 改善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服务, 加快城乡信用社改革步伐, 提高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 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拓宽小额融资渠道, 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构建新型银企关系
1、规范企业会计账务行为。企业应增强诚信意识,真正做到不做假账, 保证向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信息; 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 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的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2、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经济管理部门要及时向金融部门提供辖区经济信息, 并根据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筛选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企业和项目,不定期举办专题洽谈会、推介会,多渠道促进银企合作,满足企业有效资金需求。
3、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要树立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意识,做到“慎贷”而不“惜贷”,积极融入到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有效需求, 合理调整信贷结构, 努力改善信贷服务,切实增大贷款投放总量, 充分满足经济发展对资金的有效需求; 要全面开展金融创新, 不断增加信用产品, 积极进行市场营销, 大力开拓信用市场; 要鼓励诚实守信行为,对信用评级高的客户给予优惠政策,降低利率水平,实行授信管理, 在融资、担保、结算等方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鼓励客户守信行为。通过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 助推企业做强做大,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提高雅安市经济运行质量,改善金融经营外部环境, 增大信贷资金流入的吸引力。
四、强化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过程。各级政府、司法、银行和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 分工合作, 认真履职尽责。为切实保障营造雅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成立雅安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制。成立由政府牵头,法院、工商、税务、财政、发改委、经委、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参加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我市金融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各区县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明确部门职责, 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机制, 实行目标奖惩。各部门应相互配合, 加强工作协调,通过联席会议、信息披露、数据交换等形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合力。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雅安金融生态建设的实际,认真清理本部门过去形成、确实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行业管理办法,摸清自己管辖的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新措施。
3、研究制定科学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各区县政府要立足本地资源特点和比较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经济发展规划; 建立重大产业政策的咨询、评价制度,充分征求金融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后出台重大产业政策。
4、金融及其监管部门要发挥积极作用。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积极参与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从加强内控制度、防范金融风险出发,配合并落实政府部署的各项政策措施。一是要认真研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经常分析经济金融形势, 准确掌握贷款客户和供求市场信息, 正确调整信贷投向, 规避市场变化和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信贷风险; 二是要加强内部约束, 严格控制管理, 建立业务过失问责制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三是中小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抗御风险、自我发展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各级人民银行以及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为政府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加强金融监管, 确保辖区金融稳定,努力提高金融业务在本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优势,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使诚实守信成为每个公民、每个企业、每个社会组织的基本准则, 增强社会各界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支持建设和维护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