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雅府人[2006]13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苟乙权等八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雅安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苟乙权同志为雅安市物价局局长;
李 川同志为雅安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培柱同志为雅安市林业局副局长(正县级);
曾 毅同志为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本权同志为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方毅修同志的雅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 翔同志的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县级待遇);
韩 冰同志的雅安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网络发出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雅安军分区,
川藏兵站部,四川农业大学。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23日印发(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