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
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文精神和2008年2月29日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市水利系统将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此我局制定了《雅安市水利局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水利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县(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水利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雅安市水利局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