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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二○○八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3-31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二○○八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6 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日期间,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务必切实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卫生防疫、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务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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