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二○○八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6 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日期间,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务必切实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卫生防疫、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务必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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