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玥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医保全额代缴范围的建议》(第05040193号)收悉,本建议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主办,综合相关部门会办意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2019年,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9〕99号),《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减轻费用负担。对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资助参保。市民政局提高全市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750元,散居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350元。印发《雅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雅安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转发《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2024年,向342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基本生活费553.39万元;为17名新考入高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政策性和捐赠性救助补助资金58.74万元。强化部门协同,及时推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2025年,为14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了基本医疗保险。
二、关于雅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制定情况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6号)规定:四川省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对象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六类,不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2年,雅安市按省上要求制定印发《雅安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雅办规〔2022〕1号),明确的救助对象范围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一致。综上所述,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法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望您能理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要求,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