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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7号)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8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和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分区分类防控措施。各县(区)根据对应的风险等级,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1号公告要求,细化防控方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差异化的防控策略,巩固前期疫情防控取得的阶段成果。

二、全体市民既要保持耐心,决不盲目乐观、放松警惕,导致前功尽弃,又要坚定信心,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减少外出、避免聚集,多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等出行方式,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搞好家庭环境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电话咨询专业机构或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三、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场所继续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小区(院落)进一步落实进出人员排查登记、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公共区域清洁消毒等措施。近14天内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除拥有合格健康证明的以外,连同其共同居住人员均严格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返雅来雅人员进入居住的小区(院落)要主动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四、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有序复工复产。农村要抢抓春耕农时,但要避免大规模集体劳作。商场、超市、餐饮、理发、洗衣店等居民生活服务性行业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强卫生防疫,严格人员流量管控。各用工单位要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积极配合辖区政府落实防控措施。

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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