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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保局三举措做好“乙类乙管”后 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准备工作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07 18: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根据“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保健康、防重症”的要求,雅安市医保局主动作为,迅速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改造医保信息系统、优化医保经办流程,全力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

调整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就医报销水平。一是继续执行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对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由统筹基金直接按70%比例支付。三是扩大药品用药目录,将纳入新冠病毒诊疗方案中新冠治疗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我省临时纳入的医疗机构制剂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

开展医保信息系统改造,提升群众就医结算便捷性。一是迅速组织召集业务骨干对调整后政策文件学习,传达学习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稳步抓好信息系统改造落地落实。二是加紧医保端和两定机构端系统改造,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加快信息系统改造进度。三是及时组织医保和两定机构系统测试,为政策落地提供信息化支撑。

优化医保服务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将有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能力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满足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二是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住院费用,患者出院时不需要付费,由医疗机构与医保、财政进行结算,保障患者“零付费”治疗。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此政策自2023年1月8日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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