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用“雅安市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专用章”并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查档证明在多领域应用的通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等文件要求,确保自助查询结果合法合规、高效便捷,实现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同源同效、互认互用,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便民利企水平,持续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现就在我市范围内启用“雅安市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专用章”并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查档证明在多领域应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电子查询印章启用及使用范围

自2026年1月6日起,我市将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印章,印章名为:“雅安市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专用章”,主要为通过雅安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或各市县(区)具备电子签章功能的不动产自助查询设备出具的“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提供电子签章。

二、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内容

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编号、被查询人信息、查档申请时间、查询区域、不动产权证号、坐落、面积、权利类型等相关信息。

三、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应用范围及适用场景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可以出具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原则上不再提供纸质版查档结果证明书。不动产权利人持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应用场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业务:

住建部门:办理住房补贴、公租廉租等业务;税务部门:办理税费缴纳等业务;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居住登记等业务;司法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业务;教育部门:办理教育入学等业务;民政部门:办理社会救助等业务;人社部门:办理就业低保等业务;卫健部门:办理医疗救助等业务;公积金部门:办理公积金等业务;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等业务;公证部门:办理财产公证、财产保全等业务;其他部门:办理需提供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的业务。

四、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的获取渠道和核验

目前我市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经实名认证后获取和核验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1.微信搜索“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依次点击“不动产”—“不动产查询”后即可获取。

2.下载安装天府通办APP,地区选择雅安市,通过索引栏搜索或从“服务专区”中选取“雅安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不动产查询”后即可获取。

3.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czwfw.gov.cn/?areaCode=510000000000),地区选择雅安市,通过索引栏搜索或从“办事服务”中选取“雅安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依次点击“查询业务”—“不动产查询”后即可获取。

4.与我市登记机构开展抵押延伸合作的金融机构,还可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进入雅安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金融机构端被授权账户,点击“不动产信息核实”后即可获取。

5.查询人持身份证明、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办理相关业务或事务时,各行政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可查验核实其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核查机构根据上述渠道中的“查档证明核验”功能,扫描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上的二维码即可核验,核验扫描的二维码无法展示验证结果,或核验结果与所展示的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内容不一致的,核验机构有权要求查询人重新查询提供。

五、其他事项

无法在线出具电子版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或对出具结果有异议的,查询人可向不动产对应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反馈(附件)。

特此通告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

雅安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电话

1.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2229805

2.雨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2233190

3.名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3228602

4.天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7221966

5.芦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5955150

6.宝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6821710

7.荥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7620469

8.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4298810

9.石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835-88578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