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期间的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保障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就群众如何信访,编辑了一些问题进行分期解答,以便广大群众了解信访政策,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问:有了矛盾纠纷怎么办?
答: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好可以上网、写信、打电话、发传真反映,也可以直接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机关、单位或其上一级机关单位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反映,请求处理;还可以委托本村(社区)信访代理工作人员代为反映问题。
2.问:信访代理也能解决问题吗?
答:能。我市各村(社区)都有信访代理员,都在进行信访代理,解决了不少群众信访事项哩。
3.问:那要怎样反映呢?只说事情就行了啊?
答:那不得行!要说清楚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具体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材料才行。友情提示:不能捏造、歪曲事实,更不能诬告、陷害他人;采取走访的形式,要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人数不能超过5人。
4.问:信访问题好久能得到解决呢?
答: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