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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水利局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5-09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玥佳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水利设施提升改造和维护力度的建议》(第7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村防洪设施建设力度

市水利局坚持“防洪优先、注重生态”的工作原则,持续加大农村防洪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推进重点山洪沟治理,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完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因地制宜实施高风险地区山洪灾害避险搬迁,进一步提升农村防洪减灾能力。“十四五”期间,规划投入82890万元,以流域为单元,实施陇西河、名山河、周公河等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9个,实施山洪沟治理项目6个。目前,规划任务已完成过半,完成项目建设10个,累计完成投资4.9亿元,正在抓紧实施天全县思经河思经镇青元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石棉县竹马河回隆镇小堡沟段防洪治理工程等7个堤防工程,年内开工建设陇西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汉源县流沙河宜东镇三溪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名山区名山河红岩段防洪治理工程等3个堤防工程。

二、关于水利设施兴修计划编制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相关要求,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专业机构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雅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全面摸清全市42.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高标准农田底数,实地核查、分县建册、明确地块,目前,已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清查初步统计成果,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划》。

市水利局和农业农村局按照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匹配情况、大中小灌区、农村水利设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查,编制了《雅安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初步规划总投资约70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工程、新建中型灌区、已成水利工程(塘坝、堰渠)整治、信息化等,计划待规划批复后分步实施。

三、关于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市水利局以《关于印发雅安市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雅水发〔2022〕44号)对河道清淤疏浚、应急疏浚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要求清淤所得全额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用于河道砂石资源有偿出让的管理费用、成本费用支出,以及河道整治、堤防工程维修等。水利厅每年安排各县(区)25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市水利局每年投入70万元用于全市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的运行维护,有力保障了全市山洪灾害预防能力。

根据《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农田水利工程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维护”原则确定运行维护主体和经费。2015年,根据《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水函〔2013〕1996号)精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5〕69号),对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和经费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县管工程由县(区)水利部门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落实,村级水利设施由村委会通过村级公共运行维护经费解决。水利、农业部门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努力筹措资金用于农村水利设施养护,农业部门2022年争取省级建后管护资金11万元、市级财政项目管理经费40万元、各县(区)财政安排管护经费258万元;水利部门2023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233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和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通过多渠道筹措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经费,确保农村水利设施有效长久运转,从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尽快完善《雅安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围绕农村水利设施的巩固提升、运行维护,进一步明确建设时限、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加强项目包装、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千方百计申报一般债券、地方专项债券等金融工具,为建设现代化雅安提供水利支撑。

雅安市水利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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