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财政局汇总,2024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86.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6.83万元、公务接待费538.6万元,较预算数减少25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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