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革雅安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第209号提案件)已收悉,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作为牵头单位,收集了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妇联等单位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雅安市托育服务概况
雅安市共有备案托育机构20家(公立1家,民办19家),共有1850个托位,覆盖六县两区。目前已建成普惠性托位224个,2023年拟新建普惠性托位320个,普惠性托位收费1500-2000元/每月。
二、对“统筹谋划,建立托育服务工作机制”的回复
(一)完善组织领导。《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雅办发〔2020〕14号)中明确部门协作,共有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0个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托育照护工作。
(二)强化规划实施。我市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及应用”。“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纳入《纲要》的医疗卫生和体育重点工程专栏。制定《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雅安实际研究提出重大储备项目清单、重大政策清单、重大要素清单、重大平台清单、重大试点清单,确保《方案》落实。
近年来,市财政高度重视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积极落实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资金,严格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相关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托育服务业。
2023年,市县财政计划安排省级民生实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专项资金160万元 (较上年增加110.5万元)、新增市级民生实事“托育消费补贴”专项资金371万元。同时,对在雅安本地培训并取得保育员、育婴员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给予全额培训补贴。对规范经营的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加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服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在地方主流媒体上解读中央、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措施,有效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到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来,通过红旗织志愿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和小视频、宣传折页、机构阵地、车载医院等不同形式和渠道,充分发挥民政、工会、妇联、计生协会等部门在关爱儿童健康成长中的作用,依托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广泛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对“多措并举,筑牢托育服务队伍根基”的回复
(一)加强人才培养。
推动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强化托育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服务区域托育行业发展。目前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建立有成都容博尔早教中心、四川省禾雨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托育中心等实习基地。2021年四川省档案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雅安市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汉源县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天全职业高级中学等5所中职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点全部转设为幼儿保育专业,目前在校生约2800人。鼓励支持各职业院校在幼儿照护领域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对接试点评价组织,建设考核站点,近年来共组织学生580余名参与“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其中四川省档案学校荣获2022年1+X“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示范考核站点。
(二)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开展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涵盖托育服务的培训计划,将育婴员、保育师、母婴生活护理等托育职业(工种)项目纳入培训补贴范围,认定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贸易学校等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10家托育类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托育类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经营性托育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合格人员和取得证书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畅通职业发展渠道。
目前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如持有护士资格证,可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职称。我市托育机构绝大部分均为民营机构,暂无针对育婴员、保育师职称晋升。经了解,国家、省也暂无相关规定、政策。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联合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探索提出我市解决路径。
(四)引进公益组织,培养专业人才。
为全市提供公平、可及、有质量的儿童早期发展公益服务指导,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卫健委、雅安市妇联和雅安市女娲儿童友好公益服务中心(公益组织)共同发起雅安市儿童早期发展公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取建立中心(服务站)与养育师入户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婴幼儿认知、语言、运动以及社会情感等方面的发展。探索0—3岁儿童早期发展公益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儿童友好公益服务体系建设自2021年9月开始以来,目前已建成并运营1个市级中心、1个县级中心和10个村(社区)站点。总注册0-3岁婴幼儿1016人,开展一对一 97440次,总签到20229次,总借阅3000次。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先后到站点学习参访50余批次。
积极推进“千天养育计划”“女娲养育师成长计划”“儿童友好志愿服务计划”三大计划。一是计划5年内在雅安建立市、县、乡(村)三级儿童早期发展公益服务体系,实施“干天养育计划”。二是一批机关、事业单位的高素质人才及家长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目前有500余名家长及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开展养育师培训6期,持续培养养育师近100余人,目前在岗养育师共计39人。
同时注重培育孵化本土托育人才。一是组建“一支管理队伍”。由雅安市女娲儿童早期发展公益服务中心抓运营管理工作,督导指导县(区)、村(社区)运营管理。二是建设“一支专家团队”。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密切合作组建成立10多人的博士学术团队,由西南财经大学牵头,通过调研、数据分析等。三是配齐“一支养育师队伍”。依托两个市县级服务中心和基层干部队伍,以社会招聘方式双向选择培养养育师。
三、对“规范服务,促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的回复
(一)制定完善地方标准。
近年来,在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托育机构数量明显增加,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但服务质量问题也随之而来,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针对日益凸显的托育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快托育机构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国卫法规发〔2022〕2号),进一步提出了“以标准化促进重点人群健康。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托育服务质量、评估、监管标准制定,强化标准实施推广。”
目前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关于托育服务的相关标准仅有2015年发布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标准》国家标准(GB/T 31725-2015),无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也暂无市(州)发布相关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配合支持市卫健委加快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力地促进我市婴幼儿托育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议探索制订《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基本规范》《托育机构服务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等关于托育机构管理系列市级地方标准,从园所条件、园所管理、人员要求、卫生保健、服务流程、评价要求、评估监督和工作改进等方面提出科学合理性、内容完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技术指标要求,填补地方标准空白,用标准为推动托育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托育机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标准化示范单位,大力培育托育服务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积极推动相关标准化项目落地雅安,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让育托市场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之路,用标准的手段进一步规范全市托育机构管理,保障入托婴幼儿可享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托育服务,促进我市婴幼儿托育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托育服务指导机构。
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纳入《纲要》的医疗卫生和体育重点工程专栏。市县两级成立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结合专业优势,为辖区幼儿托育工作提供咨询,指导符合相关资质的机构的申请、备案和成立,指导托育服务管理体系、管理规范的建立。定期开展托育服务工作督导(卫生保健资料、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等)和卫生保健知识专项培训(包括保健人员、保育员、机构管理人员),以及通过开展家长课堂、入园指导、线上直播等方式为幼儿家庭及托育机构提供专业化指导。同时,在2023年,汉源县、名山区妇幼保健院将申报普惠托育项目,成立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三)加强托育机构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婴幼儿健康发展环境,强化婴幼儿照护行业综合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已于2022年3月已将我市托幼(育)机构全面纳入自查系统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托幼(育)机构进园管理、入园管控、预防接种登记查验、晨(午)检查记录、因病缺课追踪、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师生结核病筛查等情况,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托幼(育)机构卫生室或保健室,卫生技术人员资质,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规范托育机构(0-3岁)备案管理。加强了我市托幼(育)机构的管理和定期(每月25日至28日)在托幼(育)自查系统完成自查工作,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规范托幼(育)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水平。
四、对“探索创新,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回复
(一)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
在《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中明确,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卫健部门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全市共有备案托育机构20家(公立1家,民办19家)均为托幼一体化机构,共有1850个托位,覆盖六县两区。
(二)探索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
我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展业务范围,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合同以外的其他服务性有偿服务。同时在《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中明确,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统筹建设,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各县 (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在人口密集区利用剩余公共租赁住房、社区闲置用房、小区架空层等,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用房免费用于发展社区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早期发展干预。下一步,市卫健委协调自规、住建、街道等单位来落实社区普惠托育服务。
(三)支持发展单位托育模式。
为了推动解决职工群众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2022年,省总工会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通知》(川工办发〔2022〕39号),遴选出具有创新性,在本地、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主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通过单独或联合举办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机构,成为行业示范,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我市积极引导我市用人单位举办托育,2023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在青年路校区设立了托育机构,设置托位120个,预计在2023在9月招生投用,迈出了我市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机构的第一步。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引导,为用人单位提供举办托育机构政策咨询,卫生评价、规范备案等,积极支持我市发展单位托育模式。
(四)探索发展“医护托一体化”示范性托育机构。
各县(区)将托育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卫生工作规划,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鼓励幼儿园向下延伸服务,招收2-3岁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发挥业务指导优势,开拓思路,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普惠托育机构,探索发展“医护一体化”示范托育机构,“十四五”期间拟在名山区和汉源县妇幼保健院启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探索建立“医护一体化”示范普惠托育机构。
五、下一步工作
大力发展托育事业是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扶持力度,鼓励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助推我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