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二是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是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是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驶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是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是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九是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是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四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是职能转变。

(1)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雅安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雅安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不再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督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雅安市林业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七是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检测预警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3)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八是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持续抓好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促政风行风转变,压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决破除中阻梗,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全市林业系统党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等全年党建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6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局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讲党课8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召开党组会、机关党委会、全体党员大会、支部会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年共开展了30余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6次。三是恪守法治底线。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截至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22次,研究重大议题120余个。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2件,满意率均为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累计公开各类信息850余条。四是严格正风肃纪。积极配合纪委监委查处雅安市林业局原班子成员刘某案件,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增强“违纪违法成本巨大”的直观感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森林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圆满完成国务院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多年来首次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切实筑牢防火屏障。持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全市森林火灾普查外业调查工作。共排查各类隐患300余处,实现100%整改销号。加强火源管控,全市森林防火卡点、防火码设置点293个在防火漆特别是高火险期内全天候运行;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建立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火情监测体系;强化队伍建设,全市共建设地方专业扑火队伍7支,扑火队员360人;组建完善了乡(镇)和村(社)半专业扑火队伍,基本实现了森林火灾有人防,小火有人灭的小火打早打了体系建设。切实防治有害生物。加大监测预报力度,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越冬带虫情复查、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和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石棉县、名山区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1730亩,宝兴、芦山、天全等县积极开展鼠害除治。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切实整治环保问题。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下沉督察组迎督各项工作,积极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涉林信访举报件,牵头成立了自然保护地及大熊猫公园保护专项工作专班。认真办理所收到7件央督交办主办和协办件,均已全面办结。涉及我市整改内容的1个地质公园规划,3个省级名胜区总规工作已经启动。

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始终将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作为工作主攻方向,全方位筑牢生态屏障,全力构建生态保护治理体系。森林资源提质增量。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国有林管护等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565万亩,森林蓄积量10504万立方米,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长,森林覆盖率达到69.36%,居全省第1。古树名木保护再上台阶。全市挂牌保护古树名木1373株,相关保护措施全面到位,保护机制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公园建设有序推进。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通知,提出了“1133”古树名木保护思路。自然保护地建设稳步推进。完成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问题清理,共查处违法违规问题8个;服务20余个建设项目进入各类自然保护地许可上报(审批),完成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修编市级初步成果。完成名山区清漪湖监测工作。

产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谋划推进一系列利长远的措施举措,为雅安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积蓄后劲。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借市委大力发展中医药契机,印发实施大力推进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通知,重点推广川黄柏、川厚朴等道地药材,力争用3年时间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42万亩。木本药材种植面积持续提高,宝兴川牛膝产量占全省产量的60%以上,荥经成为全省四大天麻基地之一。稳步推进雅竹产业。印发实施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出台推进林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办法,重点支持笋用竹、笋材两用竹林基地质量提升。注重招大引强,总投资32亿元、年产60万吨的生物基新材料项目落户天全县。基地建设有效推进,建成3个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认定了6个市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和1条市级翠竹长廊,笋用竹林基地面积78万亩,年产鲜竹笋10万吨。竹产业产值达29亿元,同比增加11.5%。积极拓展旅游康养。完成《雅安市观鸟生态旅游专项规划》,建成熊猫绿岛高家坝、龙苍沟叠翠溪、天全县慈郎湖观鸟体验点。王岗坪森林旅游项目正式建成投运,雨城区海子山、荥经县桌山森林康养项目顺利推进。海子山获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称号。全年生态旅游人数超14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6亿元。森林碳汇初具成效。抢抓碳达峰碳排放机遇,积极探索森林碳汇开发模式,宝兴县已完成森林碳汇开发15.7万吨。荥经县、天全县与森林碳汇开发机构签订开发合同,项目规划规模38.37万亩。

深化改革成效进一步彰显。从严从实加强效能建设,依法行政提升效能。加强要素保障。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做好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G351线夹金山隧道涉及保护地准入批复工作,保证了项目如期开工。共审批各类项目使用林地138宗面积4516亩。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新增“最多跑一次”事项15项,全部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办理综合提速60%以上。推进重点改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圆满完成林长制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副林长1960人,其中:市级林长、副林长18人,县级林长、副林长176人,乡(镇)级林长、副林长715人,村级林长、副林长1009人,国有林草单位林长、副林长42人,实现了林长全覆盖。同步设立监管员839人、护林员2821人。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编制机构数为5个,雅安市林业局、雅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雅安市森林资源保护站(雅安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雅安市退耕还林和科技种苗站(雅安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雅安市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无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1. 雅安市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404.25万元、支出总计6404.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44.71万元、支出总计减少2944.71万元,均减少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96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7.26万元,占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万元,占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6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4万元,占13%;项目支出4906.9万元,占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04.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04.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44.71万元,减少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54.8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3052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1.605077万元,占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288836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45.407556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865.558548万元,占52%;住房保障支出46.4452万元,占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为40万元,占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72.305217万元,完成预算7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1.605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大熊猫科普教育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未竣工验收,资金正在拨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0.7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9385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317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业年金做实。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死亡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79.6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病逝。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0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51002万元,完成预算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变动。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7.972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变动。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2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327.09227万元,完成预算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的调整。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163.153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事业机构运行开支。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数为102.0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的调整。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资金下达。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0.3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37.9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的调整。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对外合作与交流(项):支出决算数为2.42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参加森博会开支。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数为148.324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森林防灭火物资购置。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公园(项):支出决算数为10.403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科普中心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868万元,完成预算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的调整。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4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387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2.613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2.77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624212万元,完成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704512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197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无变化。

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04512万元,完成预算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980144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045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造林绿化、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检疫、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等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97万元,完成预算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96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97万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检疫、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接待。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4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1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自然地保护生态环境问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开支2.919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0万元,是雅安市蒙顶山配套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国债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7395万元,比2020年148.694393减少55.92044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项目的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林业防火北斗巡护终端、防火储备物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LED屏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购置林业防火北斗巡护终端、雅安观鸟生态旅游专项规划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绩效情况:组织购置林业防火北斗巡护终端;提高重点地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物资已分配区县;完成鸟类资源补充完善,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衍生观鸟旅游、鸟类文化研学游、乡村生态旅游,推进全域旅游不断深入。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医疗补助(项):反映财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支出。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

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2021年雅安市林业局编制机构数为5个,雅安市林业局、雅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雅安市森林资源保护站(雅安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雅安市退耕还林和科技种苗站(雅安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雅安市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二)机构职能。

一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二是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是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参与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是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驶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是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是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并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九是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是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四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是职能转变。

(1)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美雅安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雅安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不再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督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雅安市林业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七是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检测预警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3)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八是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行政人员为22名,同2020年行政人员相比增加1名。原因为三名调入,一名死亡,一名开除。2020年事业人员为23名,较上年增加3名,原因为4名新进,一名调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6404.2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总计6404.2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森林草原防灭火绩效目标:川财资环〔2021〕3号文下达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绩效目标,完成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川财资环〔2021〕53号文下达森林草原防火补助绩效目标,完成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川财资环〔2021〕74号文下达森林草原防火补助绩效目标,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能力提升。

(2)竹产业基地建设绩效目标:川财资环〔2021〕4号文下达营造竹林绩效目标,荥经县0.4万亩、天全县0.8万亩、芦山县0.3万亩;川财资环〔2021〕53号文下达造林绿化(营造竹林)绩效目标,雨城区0.6万亩、天全县0.8万亩、荥经县0.4万亩;川财资环〔2021〕53号文下达林草产业发展(竹林小镇奖补、竹产业基地培育、省级竹产业园区奖补)绩效目标,天全县省级竹产业园区奖补1个,荥经县竹林小镇奖补1个,荥经县竹产业基地培育0.3万亩。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相关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账簿和会计核算科目,历来对林业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决不挪用,及时足额”的原则,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要求发放,做到发放手续齐全,做到账、表、档、证相符,绝无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严重违纪违规操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基本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项目开展中期自评及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还存在一些差距,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管理更新不及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追踪管理不彻底。

(三)改进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雅安市林业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9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7

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6050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林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0万

 执行数:

48.92万


其中:

财政拨款

50万

其中:

财政拨款

48.92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购置北斗手持智能型终端,手持巡护型终端。

购置北斗手持智能型终端,手持巡护型终端。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金额

50万

48.92万


质量指标

巡护终端功能指标和技术参数

满足“四川省林业草原防火凉山等6市(州)北斗巡护终端购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完成购置


时效指标

2021年

完成

完成


成本指标

计划金额

50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显著

通过有效防控森林火灾,降低林农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林农从林业上获得收入

通过有效防控森林火灾,降低林农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林农从林业上获得收入


社会效益  指标

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有效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有效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生态效益  指标

防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

防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

防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防控森林火灾

通过终端应用,持续防控森林火灾

通过终端应用,持续防控森林火灾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护林员、林业经营单位等使用终端的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6050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林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0万

 执行数:

78万


其中:

财政拨款

80万

其中:

财政拨款

78万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鸟类资源补充完善,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完成鸟类资源补充完善,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专项规划

观鸟产业连点成线扩面,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观鸟产业布局

观鸟产业连点成线扩面,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观鸟产业布局


质量指标

合规性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时效指标

编制时间

210天

210天


成本指标

 科研院所询价80万

 科研院所询价80万

 实际78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生态产业

培育观鸟经济成为新的业态,促进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培育观鸟经济成为新的业态,促进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社会效益  指标

爱鸟护鸟成为社会新风尚

爱鸟护鸟宣传成为社会时尚;主城区等成为多种珍稀鸟类栖居繁殖、观赏和研学的鸟类原生态“自然博物馆”

爱鸟护鸟宣传成为社会时尚;主城区等成为多种珍稀鸟类栖居繁殖、观赏和研学的鸟类原生态“自然博物馆”


生态效益  指标

保护鸟类

鸟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 

鸟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发展观鸟经济

衍生观鸟旅游、鸟类文化研学游、乡村生态旅游,推进全域旅游不断深入

衍生观鸟旅游、鸟类文化研学游、乡村生态旅游,推进全域旅游不断深入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