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上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雅安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雅安市水利局,以及受邀参与磋商的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雨城区水利局、雨城区公安分局、雨城区多营镇有关人员在雨城区多营镇镇政府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彭某因在青衣江河道内非法采砂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经磋商,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并到现场联合确认磋商达成的拟修复结果,赔偿义务人彭某同意按编制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并承担鉴定评估专家咨询意见费用。下一步雅安市水利局将积极监督指导彭某开展修复,按程序高标准落实各项协议内容,确保如期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