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经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雅安市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5万元,较2022年的2,434万元减少49万元,下降2.0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385万元,较2022年的2,434万元减少49万元,下降2.0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5万元,较2022年的135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7.41%;公务接待费790万元,较2022年的829万元减少39万元,下降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5万元),与上年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
2023年,市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