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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26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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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和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承担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14、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雅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缘化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川西医养中心。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5、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全市医养结合与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委机关获得省级层面表彰表扬1项、获得市级层面表扬7个,为雅安开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征程,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一)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一是“三大”活动取得成效。认真开展卫健系统“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委领导干部深入一线了解群众期盼,形成疾病防控、医疗服务、基层卫生等方面调研报告17篇,为卫健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全系统3270名党员通过会议、现场教学、党务培训、自学等形式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开展“暖心利民服务”专项行动,医院门诊延时服务3万余人次、8家托育服务机构备案。三是“中梗阻”专项行动务实有效。深入开展机关“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转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发现医疗服务、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方面“中梗阻”问题6个,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开展疫情防控“四问”、整顿机关作风等系列行动,全覆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查找廉政风险点152个,全部落实防控措施。四是党建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完成新一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新吸收预备党员30名、审批转正党员21名,11家公立医院实现党政分设。

(二)成功应对多轮疫情。2021年以来,我市有效应对了国外疫情大流行和国内7轮本土疫情的冲击,全市未发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一是持续做好境外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今年以来,累计排查管理境外和国内风险地区来(返)雅人员24337人,医学观察15615人。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各县区均建成了规范的发热门诊和传染病区,核酸检测实验室由24家增加到30家,核酸单检能力由1.44万份/天增加到6.9万份/天。三是强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累计接种258.7620万剂次,完成率105.72%,全省排名第四,加强针累计接种74973剂次,完成率119.56%。

(三)跑项争资成效明显。一是紧扣“三年破千亿”目标任务,开展省市重点项目集中攻坚,预计年底我委牵头实施的省市重点项目(6个)可完成投资5.4亿元,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二是大力开展“跑项争资”专项行动,向上争取汇报18余次,累计下达我市卫生健康类中央、省级资金47973万元。三是精心包装市中医医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川藏铁路紧急医学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一批重点项目,储备包装项目80个,规划总投资75.12亿元。

(四)医疗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做强“一主干”。以华西医院领办为契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2021年,市人民医院在全省158家参评公立医院中位列全省第18位,较领办前53名提升35位,目前市人民医院已功创建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已通过验收,已创建省级重点专科2个,完成腹腔镜减重手术、多种畸形儿童先心病介入等多项川西地区首例技术,预计2021年三州患者来雅就医门诊人数和住院人数分别为26.46万人次、2.02万人次,分别占医院总门诊人数和总住院人数的4.1%、9.3%,同比分别增长52.75%、39.64%。二是做优“一特色”。天全县中医医院升级成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陈氏中医骨科理法方药体系成功申报雅安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足踝外科中心建立专科联盟,骨科门诊诊疗量达近45万人次。研制“膏、散、丸、酒剂”中药制剂14种,年产量达100余万张。市中医医院、汉源县中医医院已开设藏医馆,预计今年底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藏医馆,各县(区)至少一家县级医院设置藏医馆并提供藏医药服务,川西医疗服务辐射能力不断增强、医疗高地作用进一步凸显。三是做实“多支点”。以市医院为龙头,加快医疗联合体建设,积极与天全、宝兴等县级医院建设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四是筑牢基层网底。利用流动医疗服务车为中高山老百姓提供送医上门服务,让偏远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看病、开药、报账“一站式”优质服务,实现了“变山区群众跑医院为医务人员跑山区”的医疗服务模式,达到了“看病少跑路,小病不出村”的效果。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2021年达到基本标准以上基层医疗机构11家,达推荐标准1家。

(五)健康雅安深入实施。一是持续推动健康雅安18个专项行动,全面完成26项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推进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七大防治工程,整体推进全市包虫病综合防治,市人民医院于今年被确定为省包虫病外科治疗定点医院。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血吸虫病、地方病、麻风病阻断、消除达标成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通过省级评审,成为全省首个市级血吸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三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健康细胞建设,新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8个,建成无烟党政机关471个。

(六)医改工作纵深推进。一是医疗改革顺利推进。初步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全市建立城市医疗联合体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个、远程医疗协作网2个、专科联盟21个。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2021年依托市人民医院建设了雅安首家互联网医院,全面完成了市级卡管平台建设,全市31家医院接入电子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预约挂号、在线支付、检验结果查询等功能。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完成2021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工作。二是医保改革实现创新。全市按病种收、付费病种数达112种,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在雨城区、汉源县、芦山县4家精神病医院开展按床日付费试点。在石棉县实施家庭签约医生慢病管理和医保管理改革。三是医药改革持续规范。组织开展5批次国家组织药品、2批次省际联盟药品、2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老百姓节约药品费用约1580余万元。四是综合监管力度加大。建立卫健系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机制,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利剑斩污2021”、打击欺诈骗保突出问题、“春雷行动 2021”药械质量安全等专项行动。五是公共卫生改革得到强化。印发《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工作台账》等文件,筑牢主要疾病防护、公共卫生防控、重大疫情防治“三个屏障”。按省部署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提升早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能力。推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管理,2021年通过爱婴医院复核18家,新创1家。

(七)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争取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落户雅安市中医医院,芦山县中医医院已实现独立运行,完成天全县中医医院扶优扶强项目建设,新建43个中医馆,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实现预约挂号、在线支付、检验检查报告查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朱氏针灸”传承工作室建设、省名中医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有序推进。开展雅安市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组建市级坐诊带教专家团队24个,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是中医药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印发《雅安市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行动方案》,推进中医药文化融合创新,天全县陈氏中医骨科理法方药体系成功申报雅安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启动陈氏骨科中医文化建设。

(八)脱贫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全力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完成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规划设置县域次中心12个,名山区百丈中心卫生院和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成功申报省级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项目资金600万元。二是创新实施“1+1+N”公共卫生基层治理模式,目前全市659个村(社区)委会已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561个,确定了卫生专员561名、卫生网格员3492名。三是建立遏制“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2021年,脱贫患者县域内救治35402人次,获得卫生扶贫基金共计1435.22万元,救助率达100%,全市建档立卡脱贫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市卫生健康委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九)康养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加快项目推进,全市续建、新开工52个重大康养项目,计划总投资409.05亿元,已完成投资90.91亿元,加快前期工作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98.73亿元。二是招商引资取得成效,对接蓝城集团等全国知名企业来雅考察洽谈康养产业项目。组织参加省健康博览会、重庆健康博览会等。三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夯实,全市培育医养结合机构1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科比例达58.3%,超过省要求的40%目标,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健康管理率均达到100%,老年人签约服务率80%以上。

(十)安全发展有效统筹。一是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聚焦疫情防控、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隐患,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整治行动方案》,在重要敏感时期对全系统卫生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整治,共计排查出隐患115个,完成整改112个,均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部门及人员。组织开展卫健系统安全暨消防专题培训会,全市医疗机构共计143人参加了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全系统137个单位观看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累计观看警示片210余次,覆盖4000余人次。二是全力维护系统和谐稳定。2021年,委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436件,均按要求办理,卫健系统无一例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圆满完成三大活动医疗服务保障。圆满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省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暨省级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应急使命·2021”抗震救灾演戏、四川省“重走长征路·奋进新征程”红色旅游年启动仪式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市卫健委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雅安市承办“应急使命·2021”抗震救灾演习等重大活动先进集体。

二、机构设置

市卫健委部门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市卫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四川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四川省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健康与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中心血站

四川省雅安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雅安市中医院

四川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16,270.86万元。与2020年419,660.5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94.85万元,下降0.81%。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疫情防控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5,59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51.66万元,占9.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9.79万元,占7.84%;事业收入130,718.84万元,占74.44%;经营收入226.98万元,占0.13%;其他收入14,234.40万元,占8.1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6,00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69.81万元,占73.91%;项目支出48,304.25万元,占25.97%;经营支出226.98万元,占0.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308.28万元。与2020年69,196.58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55.85万元,增长43.52%。一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政策性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结余的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56.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2,916.09万元的67.9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5.72万元增加9460.58万元,增长48.0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政策性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结余的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56.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88.38万元,占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9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6.79万元,占6.23%;卫生健康支出20,772.20万元,占71.24%;住房保障支出278.04万元,占0.95%;其他支出6,111.90万元,占20.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156.30,完成预算175.10%。其中:

1.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8.38万元,完成预算88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余的科研项目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该项目预算收入,支付2020年结余的康养产业规划项目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39.17万元,完成预算10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离退休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21.55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人员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9.79万元,完成预算10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离退休人员上年度结余的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23.77万元,完成预算10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结余的死亡抚恤金。

1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1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14.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999.99万元,完成预算14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上年度结余的工程项目资金。

15.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86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16.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8.38万元,完成预算137.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上年度结余的工程项目资金。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74.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9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1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09.94万元,完成预算125.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上年度结余的项目资金。

2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06.08万元,完成预算10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支付上年度结余的项目资金。

2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00.78万元,完成预算12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中心血站支付上年度结余的项目资金。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86.15万元,完成预算13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结余的项目资金。

2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28.55万元,完成预算128.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结余的项目资金。

2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2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26.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512.10万元,完成预算1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中医院支付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

2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1.74万元,完成预算11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2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29.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3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3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人员变动。

3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33.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9.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拨入市财政基金专户)。

34.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16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36.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21.12万元,完成预算13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8.04万元,完成预算133.26%,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11.90万元,完成预算45.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医院项目建设工程款未支付。

3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9.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严格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2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4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8.55万元,占9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1万元,占2.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94.57万元增加103.98万元,增加109.95%。主要原因是2021年雅安市中心血站新购置专用采血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4.51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144.51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中心血站开展区县采血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0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卫健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督导、调研、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3.37万元增加0.74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经济压力仍然较大,继续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常规性工作开展的公务接待经费仍然减少;但是受疫情影响,疫情防控相关督查、巡查、检查以及新冠疫苗督导、巡查、检查等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4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创卫工作、医改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督导中医、招商引资、新冠疫苗接种、“十四五”规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济管理年”活动、中医药产业等各项项目接待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9.7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43万元,比2020年723.78万元减少45.35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奖未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7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1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6.39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采购、血袋耗材采购、专用设备购置、物业管理服务等;市人民医院第三院区改造、月子中心改造、静脉药物调配中心提升改造等;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医院运行使用的服务项目采购等;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新冠肺炎防控负压救护车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市疾控中心办公软件采购、工程设计采购、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等;雅职附院采购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9.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卫健委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两、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应急、血防、妇幼、卫生监督、药品器械管理、创卫工作、医改工作、信息化建设、中医、产业办招商引资、新冠肺炎疫情、疫苗接种等各项项目执行公务活动。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等2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市卫健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以外的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指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4.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是指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市卫健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卫健委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雅安市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中心、雅安市中心血站、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二)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全市医养结合与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本部门有编制数245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6人,机关工勤编制数4人,参公编制数21人,事业编制数2376人,事业工勤编制数19人。

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894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机关人员36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57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个,非参公人员1562人),财政补助人员1617人,经费自理人员127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5,59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51.66万元,占9.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9.79万元,占7.84%;事业收入130,718.84万元,占74.44%;经营收入226.98万元,占0.13%;其他收入14,234.40万元,占8.1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6,00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69.81万元,占73.91%;项目支出48,304.25万元,占25.97%;经营支出226.98万元,占0.1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市卫健委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按要求细化量化,部门整体与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财政要求编制预算本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预算执行进度正常,无违规违纪情况。

中央、省级预算项目,大部分项目资金能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下达,有部分项目资金方案与资金文件未同时下达,导致部分项目资金分配有延迟,但财政审批下达后,严格按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执行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率达90%及以上。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了本年度本部门的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目标,全年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卫健委部门组织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同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积极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相结合。

(三)自评质量

自评情况较好,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量化,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准确”的原则,对市我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做到评价结果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

根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整体支出绩效指标的综合评价评分结果,市卫健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综合考评得分为99.2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中央、省级财力专项预算资金文件、方案未同时下达,导致资金分配时限有所推延;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常规项目资金执行较缓慢;三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精准细化。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积极汇报,逐渐完善资金分配流程,按时分配下达。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精准度,提升部门整体创新能力。

附件:

市卫健委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5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10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7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9.2

附件2: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53号)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卫办发〔2015〕234号),明确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筹资机制、基金管理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和范围、疾病应急救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收到疾病应急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共计53.37万元,市级配套5万元,共计58.37万元。2021年度全市共有4家医院申报疾病应急救助补助基金,申报补助人数42人次,申报总费用500250.86元,已支付203054.85元,申请基金支付费用298869.45元。我委于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2月23日,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五家集中进行了初审和会审。现会审资料已交市财政局,待财政审定后拨付。

2021年财政实际拨付医疗机构疾病应急救助资金21715.19元,支付范围为2020年我市下半年雨城区人民医院申请支付、并符合基金支付条件的3名救助患者。

三、资金监管情况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项目经费的分配、核拨、使用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依法审计。项目资金运行总体安全,未发现明显超范围支付项目资金行为,未发生重大违纪违规事件。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覆盖率完成100%。

(2)质量指标。符合制度要求患者的救治及时情况持续提高;救治对象为符合制度要求的患者比率占100%;公安机关出具身份核查结论比例达100%;民政部门协助核实情况的比例达100%;基金预拨付占基金的比例为0,其原因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社会无身份证明人员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人员大幅下降,各医疗机构每年符合医疗应急救助患者也大幅下降,资金支出需求呈下降趋势。

(3)时效指标。基金管理部门及时拨付审核合格的各医疗机构补助资金;经办机构拨付资金的及时性持续提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各项保障政策的衔接情况总体良好;符合制度要求患者的救治及时性持续提高。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疗机构对基金拨付效率的满意度达到100%。

五、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建立了“全国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但审核依然是由各县(区)及各医疗机构递交的纸质资料,原因是由于系统不能上传疾病应急救助的相关佐证资料,导致工作进度延后。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信息核销审核工作既已移交至市医保局,定期召集卫生健康部门、财政、民政、公安及部分医疗机构代表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障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佐证资料,医保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审核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

附表: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附件3:

雅安市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1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82号),2021年度下达我市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共2809.7万元,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资金合计2809.7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共1682.74万元,下达雅安市市本级共721.42万元,扩权县共961.32万元;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共1126.96万元,下达雅安市市本级共430.95万元,扩权县共696.01万元。两批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项目执行单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专项经费共支出2030.8万元,资金执行率72.2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制定了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各项目执行单位按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全市继续为适龄儿童规范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通过查漏补种、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统筹安排免疫规划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等方式确保适龄儿童免规疫苗接种率。强化人群查病、治疗管理、源头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肿瘤防治等工作,强化慢病管理。通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等加强重精患者管理,规范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流感、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监测工作,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2021年除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于2021年12月下旬通过省级验收,暂未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外,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1)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率为95.10%,艾滋病血液样本核酸检测达100%,发现并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数为98.91%,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为97.14%,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100%,血吸虫病筛查任务完成率为101.54%,包虫病人群主动筛查任务完成率为100%,包虫病家犬驱虫完成率为99.49%,新冠肺炎网络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率为98.56%,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为93.76%,艾滋病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人群)干预中暗娼人群检测任务完成率达139.47%、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检测任务完成率为81.1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比例达100%,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8.94%,死因监测规范报告率为84.17%,窝沟封闭完好率为89.21%,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为96.81%,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率达100%。细茵性传染病规格实验室考核合格率暂无法统计。

3.可持续影响指等标完成情况。

以实施健康雅安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传染源管控等措施,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因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于2021年12月下旬通过省级验收,暂未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细茵性传染病规格实验室考核合格率相关指标未能统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实操练兵等方式不断提高检测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2.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到位。

附表: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附件4: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计划生育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现将我委2021年计划生育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如下:

一、绩效目标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43729人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其中国家奖扶35966人,省奖扶7763人;3272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其中独生子女死亡1617人,独生子女伤残1046人,其他609人。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奖励8户。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下达我市奖特扶以及“少生快富”工程专项经费6870.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31.61万元,省级资金1451.61万元;其中奖励扶助发放资金4197.99万元,特殊扶助发放资金2669.88万元,少生快富2.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共发放奖扶对象43729人,发放资金4197.98万元;发放特别扶助对象3272人,发放资金2669.88万元;“少生快富”8户,发放资金2.4万元。所有资金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享受对象“一卡通”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县(区)卫生健康局与各代理发放银行签订了代理发放扶助金协议,并设立扶助金专户,每年各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县(区)财政局直接将扶助金拨付到银行专户,县区卫生健康局将奖特扶系统内名单导入到发放银行,由发放银行直接发放到扶助对象“一卡通”账户。扶助资金只在财政、银行部门内流转,资金不拐弯,确保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共发放奖扶对象43729人,发放资金4197.98万元;发放特别扶助对象3272人,发放资金2669.88万元;“少生快富”8户,发放资金2.4万元。

(2)质量指标:奖励扶助、特别扶助100%打卡发放。

(3)时效指标:奖励扶助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特别扶助6月30日前打卡发放50%,11月30日前打卡发放50%,其他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4)成本指标:奖特扶专项经费6867.86万元,“少生快富”专项经费2.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⑴社会效益指标:扶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100%。

⑵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奖励扶助政策和长效机制,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的顺利落实。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调查,群众满意度100%,十分满意国家的政策实施。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以来,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良好社会绩效。一是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激励机制;二是促进了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三是改善了计生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四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体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投向更加关注民生的需求。

附表: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

附件5:

雅安市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评价报告(原12项)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基卫便函〔2022〕3号),现将我市2021年度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管理情况

(一)地方财政投入责任落实情况。

2021年雅安市地方财政共投入1228.4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64.45万元。所有资金均按时间节点足额落实到位。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执行情况。

按《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8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71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49号)文件,我市均按时间将下达的基本公卫生中央、省级资金及时进行分配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并同步足额配套市、县(区)财政资金。2021年雅安市预算安排9926.8万元,预算下达12729.39万元,资金实际拨付12128.82万元,预算下达进度128.23%,资金拨付进度122.18%,资金到位率100%。

(三)绩效评价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情况。

为推动我市基本公卫项目提质增效,2021年,我市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印发《雅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奖惩办法》,对基本公卫项目国家、省、市三级考核结果均纳入经费拨付挂钩,惩优罚劣,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力度,有效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健康发展。按上述文件,2021年度我市市级考核中,排在后两名的荥经县和汉源县将分别在项目经费中扣减10.5万元和22.4万元,排在前两名的石棉县和雨城区将得到项目资金奖励,全年最终奖罚资金待省级和国家考核结束后一并将结果纳入挂钩后由财政结算。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雅安市先后召开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会、云鹊医在线学习操作现场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推进会、雅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评价专家培训会等会议;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等培训班15期。印发《雅安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2021年雅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的通知》、《雅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奖惩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雅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专家库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表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和提高数据报送质量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健全机构明确其职责,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加强人员培训督导等措施推进项目工作开展。

(一)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情况。

雅安市基本完成省上下达项目绩效指标任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86.5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2.9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3.6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3.3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4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52.94%;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104518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33089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分别为74.34%和69.79%;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3.56%;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未52.04%和84.5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接受1次及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的0~6岁儿童数72226人,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3.62%。

(二)免疫规划疫苗分时段预约、儿童眼保健服务、重点人群服务质量提升等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在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挑战下,全市常规免疫接种工作面临巨大考验。积极指导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开展电话预约、分流、错峰接种,确保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正常开展。对接种单位开展督导,指导合理设置通道和流程,明确标识、标牌,做好人员分流,确保安全接种。

2.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按要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积极参加省级培训2次,市级举办了2期0-6岁儿童眼保健培训,组织基层妇幼人员100余人参会。定期抽查儿童个案了解儿童眼保健开展真实性与规范性,将基层机构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设施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3.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通过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健康教育宣传,摸清服务对象和服务资源底数,有效利用资源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日常维护长效机制,建立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定期抽查考核制度;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向人人开放;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管理,通过督导、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做实做细项目管理,并以医共体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医防融合,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奖惩激励,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区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质控、评价体系。

(三)开展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统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力做好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人群接种任务,完成率居全省前列,广泛开展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2021年共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812种434558份;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2761种,17299次103818小时;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158个,更新2266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712次,受众62748人,组织健康教育咨询2070次,受众70625人。逐步提升工作质量的深度和工作范围的广度。

(四)推进居民健康档案有效应用情况。

雅安市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推广和务实应用为导向,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本人安全开放,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按照规范、安全、方便、实用等原则,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托雅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整合能力,以居民主索引和电子健康卡为纽带,通过“健康雅安服务”微信公众号向居民提供经居民本人授权的在线调阅服务。居民在通过短信认证、人脸识别等实名认证和安全验证后,可查询本人的健康档案基本信息、成人健康体检信息、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信息、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信息、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等。同时,在医院诊疗数据方面,可查询本人的门诊、住院的就诊摘要信息,了解本人的疾病诊断信息等。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21年7月6-9日,抽调市级专家库专家分3组开展半年交叉考核检查,12月1—10日,由市指导中心及成员单位各专业人员开展年终绩效评价。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测试、现场评估、现场检查、电话抽查、入户访视、发放调查表等方式,了解基层对12类项目规范要求的掌握程度,机构的内部设置、服务过程、各项服务记录,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自评结论

(一)主要指标评价结果。

综合得分情况=年终评价得分*50%+半年绩效评价*20%+日常工作评价得分*30%。考核结果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石棉县、雨城区、名山区。(详见附件)

(二)主要工作经验与做法。

1.全省率先出台绩效评价奖惩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提质增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雅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奖惩办法》,为全省唯一个同时明确国家、省、市三级考核奖惩办法的市(州)。12月19日受邀在全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均等化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2.创新评价方式,提升评价质量和效果。

一是利用县(区)推荐的专家,建立雅安市专家库,经市级培训后对8县(区)开展了半年交叉绩效评价;再由市级成员单位专家开展年终绩效评价。二是对接受考核的机构实行双盲随机抽取,规避了人为因素。三是由阶段性评价转变成日常监管和阶段性评价的综合评价,形成更注重过程、质量、效果的评价方式。

3.升级信息系统新增质控模块,提升项目工作规范化。

2021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系统新增“日常监管”质控模块,对电子健康档案、体检、高血压、糖尿病等的管理从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逻辑性、重复性五个维度对管理质量做出判断,对项目的质量进行质控,既减轻了基层公卫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市、县两级指导中心每月在系统上随机抽选档案进行日常监管,逐步提高档案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4.石棉医共体的信息化建设,助推项目管理无纸化。

石棉县以医共体为依托,创新实施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开展全程化管理服务模式,包括诊疗,处方药物、随访和体检,让居民在基层就可以享受到县级及以上水平的服务,提高依从性。目前,石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已经建成的模块有学生公卫体检、体检管理系统、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筛查、公卫数据质量控制、活动档案管理、移动公卫、医卫联动、基层合理用药的药品说明书、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管控、区域心电系统、辅检报告集成,原有纸质档案记录的信息均可以在系统里进行记录、查阅、统计,初步具备了项目无纸化条件。

5.汉源县创新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汉源县在九襄镇卫生院开展儿童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又强化慢性病规范化签约管理,打造慢病家庭医生管理中心模式,为个性化签约的慢病患者提供“一对一”专属个性化的门诊就诊服务,不仅关注慢病患者身体状况,更提供个性化生活方式指导、合理用药等,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确保档案内容规范性、连续性。受到省卫健委的高度肯定,12月17日在川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验交流培训上作了交流。

6.建立“互联网+妇幼”新模式,提升妇幼信息化管理水平。

雅安市通过统一谋划、多级联动、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流程、畅通数据信息共享、落实线上跟踪监管,为基层减负,投资152.4万元打造全市“互联网+妇幼”新模式 。妇幼平台依托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全市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充分衔接业务系统,基本实现了辖区各医疗助产机构、项目管理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平台主动将孕产妇专案、分娩、产检、高危等信息推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从出生到死亡全生命周期的妇幼保健管理服务体系。平台在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后,进一步拓宽了孕情摸底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不足,队伍不稳定。部分地处边远山区的基层医疗机构,由于设施设备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变动频繁,能力不高。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能够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有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较少。

2.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受文化水平影响,尤其是老龄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了解困难,配合意识不足,入户建档、随访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开展时依从性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建议省级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指导及培训。 

2.建议对各市(州)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附表:1.2021年度雅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2. 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12项)

附件6:

雅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新并入)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中央、省卫健委下达的关于重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环境与学校卫生、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疾病综合防控监测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的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业务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省级专项经费分两次下达,资金合计432.73万元,其中:《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雅财社〔2021〕27号)下达资金381.97万元;《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雅财社〔2021〕102号)下达资金50.76万元(含省级转移支付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省级专项经费支出238.33万元,资金执行率55.08%。

资金使用率较低原因:一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还将继续在2022年进行。二是(雅财社〔2021〕102号)文件经费下达较晚,无法在当年实现支出,计划将在2022年持续推进项目的执行进度,加快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费用支出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支出、支出依据不合规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国家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开展了急性传染病防控相关业务工作。建立了致病菌识别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1年度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规范。各工作指标均按要求完成,较好的完成了项目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补助经费13.5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13万元,共计26.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13.25万元,经费执行率50%。全市开展地方病全覆盖监测、病人治疗和管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减少地方病危害,巩固防治成果,助力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1)数量指标

全市全年在八个区县开展了碘缺乏病、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饮水型氟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全覆盖监测工作,实际地方病监测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全市各地方病病种严格按上级方案要求,完成规定对象、数量和频次监测工作。实际地方病核心指标监测率100%。

(3)时效指标

市级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监测数据和总结报送,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2.麻风病监测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麻风病监测项目补助经费1.2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0.2万元,共计1.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1.39万元,经费执行率99.29%。市疾控中心按项目方案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结麻科及时对各县(区)上报的麻风病线索调查信息及随访信息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级。

(1)数量指标。

2021年内对239例麻风病愈后存活者和4例现症病人均按规定随访,随访到位率指标达100%。

(2)质量指标。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麻风病监测项目中麻风病可疑线索任务数255条,完成数191条,完成了任务数的74.9%。

3.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补助经费22.5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8万元,共计30.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15.84万元,经费执行率51.93%。严格按照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数量、监测指标及监测覆盖率满足监测方案要求。

(1)数量指标

我市各县(区)填报的城市和农村水样数分别为186和568份,顺利完成2021年度水质监测任务,水样数量完成率城市为101.09%、农村为101.43%,所有县(区)均足额或超额完成水样监测任务。

(2)质量指标。

城市和农村水样 31 项评价指标的完成率均为100%。在农村监测水样方面,8个县(区)乡镇覆盖率均为100%,大型水厂全覆盖,每个县(区)均按要求设置了学校末梢水监测点。

(3)时效指标

按照省级工作方案,结合省级通知,枯水期于6月20日,丰水期于10月20日前完成网络数据的审核、报送,于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监测工作总结。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达100%。

(4)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开展水质监测,不断促进供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水质安全,减少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5)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开展水质监测,持续向广大民众普及水质健康知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升。

(6)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开展水质监测,持续向广大民众普及水质健康知识,了解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民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升。

(7)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开展水质监测,不断促进供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水质安全,有利于创建健康饮水环境。

4.环境卫生监测与学校卫生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环境卫生监测与学校卫生项目补助经费11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75.74万元,经费执行率65.86%。严格按照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空气污染(雾霾)监测与防护工作、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学生近视及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监测数量、监测指标及监测覆盖率等均满足监测方案要求。

(1)数量指标

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2021年在八个县(区)范围内对宾馆(酒店)等8类50家公共场所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的调查和监测,于夏季和冬季各开展一次。50家公共场所2轮共采集用品用具及设施设备样品1410件,监测室内空气质量231件,开展从业人员问卷调查684人次。

空气污染(雾霾)监测与防护:收集了全市10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每日的环境污染物监测资料,8个县区全年每日气象指标及日降水量、风速等资料。对全市死因监测资料及人口统计资料,5家医院门诊和住院资料,1家急救中心接诊个案资料进行了收集、统计;于11月15日-12月31日每日开展小学生健康状况问卷调查共计895人份;共开展空气污染人群健康影响防护宣教活动27场次,进学校16场次,进社区和乡镇8场次,进企事业单位3场次,共计发放宣教资料29000余份,宣教物品3400余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

农村环境卫生监测:2021年项目县为名山区和天全县。2个项目监测县共有23 个乡镇177个行政村,共收集整理了40个村的自然与经济状况、人口学资料、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对40个村进行了土壤pH和重金属污染情况的监测;调查汇总了200个家庭的户厕与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垃圾和污水,病媒生物密度与防制情况,农村村容村貌与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调查收集了18所农村学校的校园环境卫生情况。

学生近视及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该项目在我市八个县(区)全面开展,共监测45所学校,其中11所幼儿园、11所小学、18所初中和高中、4所职高和1所大学,雅安市共检查6岁以上学生近视14884名,总近视检出率为49.90%;体检了14027名6岁及以上年龄的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重点常见病情况;共检测了33所学校的教学环境、198间教室;共调查了10690名学生近视及其他健康危险因素行为。

(2)质量指标

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各类场所按照方案要求的指标开展监测工作,无缺项、漏项情况。从业人员问卷调查完整度100%,无逻辑错误。

空气污染(雾霾)监测与防护:按照规定要素开展相关资料收集,必须要素收集率100%。895份学生问卷调查完整度100%。

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土壤重金属监测4项指标完成率100%。200个家庭户的问卷调查完整度100%,无逻辑错误。

学生近视及其他重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完成了全市8个县(区)相关工作的培训,有效提升了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监测能力;完成了市本级对各县(区)疾控相关工作的督促与技术指导监测。

(3)时效指标

各项目均按照四川省和国家方案要求完成了相关监测数据的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5.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补助经费77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7万元,共计8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48.36万元,经费执行率57.57%。严格按照省上方案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数量及指标达到监测方案要求。

(1)数量指标

2021年省级下达任务406件,实际完成407件,任务完成了100.25%,共审核和网络直报样本数据和监测数据2524条,监测样品覆盖全市8个县(区),本地样品220件,本地样品率54.05%。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工作:省级下达任务163件,实际完成164件,任务完成率100.61%。已完成检测和网络直报工作,共审核和网络直报样本数据和监测数据1588条。本地样品112件,本地样品率68.29%。

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工作:省级下达任务243件,实际完成243件,任务完成率100.00%。已完成检测和网络直报工作,共审核和网络直报样本数据和监测数据936。本地样品108件,本地样品率44.44%。

(2)质量指标

2021年省级下达任务406件,实际完成407件,任务完成了100.25%;市级自主监测6类样品共计106件,合格104件,合格率为98.11%。本地样品106件,本地样品率100.00%。

(3)时效指标

2021年按时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检测数据的网络报告,监测任务数完成率、检测及时率、准确率、检测指标完成率达100%。

6.食源性疾病监测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补助经费2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2万元,共计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1.74万元,经费执行率43.5%。严格按照省上方案要求,开展了食源性疾病监测,监测数量及指标达到监测方案要求。

(1)数量指标

2021年度新增加二级以上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1家(容大医院),新增二级以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81家,2021年共计有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102家,覆盖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活动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102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共采集上报病例3108例,任务完成率超过100%。

(2)质量指标

2021年二级及以上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任务完成率均超过100%,二级以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均有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督导覆盖率为100%。

(3)时效指标

2021年共进行了4期季度分析工作,并在2022年1月份对全年数据进行了年度分析。2021年共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6起,各事件均按报告程序要求完成结案报告和网络报告工作,结案报告率为100%。

7.病媒生物监测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病媒生物监测项目补助经费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7.31万元,经费执行率81.22%。根据国家、省级方案要求,完成了全年单月鼠监测、4-6月蚊监测;完成了德国小蠊抗药性监测;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心官网等线上结合线下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的形式开展了病媒生物健康教育宣传。无相关绩效指标要求。

8.健康促进与卫生健康宣传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健康促进与卫生健康宣传项目补助经费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4万元,经费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公益广告播放、健康巡讲、重点人群健康干预工作。

数量指标:

市级健康科普师资遴选及技能培训: 聘请省级专家于2021年9月开展专家科普技能,培训人数190人。

健康巡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健康中国行”“送卫生下乡入户”,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巡回健康讲座6场,直接受众4648人;累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40余种13.2万余份,发放核心信息围裙、腰围尺、指甲剪、笔袋、漱口杯、环保袋、旅行袋等宣传实物20余种4.7万余份。

全市党政机关人群烟草危害知识及戒烟情况调查:紧抓重点人群党政机关人员,完成7194份党政机关烟草流行情况电子调查问卷分析,党政机关单位人员吸烟率为22.16%,低于当年度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3.3个百分点。

重点人群健康干预:坚持抓好艾滋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群的常态化健康干预和35岁以上人群血压、血糖知晓率,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监测工作,常态化开

展疾控中心等级评审指标工作。开展重点人群健康干预培训2期,结合各类项目工作组织开展工作督导29次。

公益广告播放情况:2021年度市级开展电视宣传10期899次,围绕世界无烟日播放宣传60天300次。

9.职业病防治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职业病防治项目补助经费34.1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1.88万元,共计35.9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25.7万元,经费执行率71.43%。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方案要求,开展了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辐射防护(含医疗、非医疗机构)与放射性职业病监测工作,监测数量及指标达到监测方案要求。

(1)数量指标

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监测区县覆盖率100%;尘肺病主动监测200人,实监测213人,完成率106.5%;应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165家,实际开展165家;完成55家放射诊疗机构(不含牙科诊所)放射诊疗设备、防护配套设备、工作人员等基本情况调查以及放射治疗人数、核医学人次、介入治疗人次和X射线诊断的人次等放射诊疗频度调查,并进行网报。覆盖辖区内73.33%(55/75)的放射诊疗机构(不含牙科诊所),超过工作方案要求的至少覆盖辖区内33.33%(1/3)任务指标,完成方案要求6家监测医院30台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场所防护检测工作。

(2)质量指标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一是整体来看监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较差,体现在防治工作的全方面: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率较低、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佩戴率低、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低,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等;二是实际检测结果提示检测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率情况,尤其是矽尘、其他类型粉尘和噪声作业岗位。

医用辐射防护监测:2021年度,雅安市辖区在运行的放射诊疗机构共102家,其中牙科诊所有27家。放射诊疗设备277台(件)。放射工作人员950名。6家监测医院28台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结果均合格,所在的场所放射防护水平远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限值。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个人剂量监测率99.2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98.11%;雅安市辖区内无一例既往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或事故受照人员。2021年度发现的单监测周期个人外照射剂量监测值超过1.25mSv的共30人次。主要原因为剂量计曾留置于放射场所内或曾佩戴剂量计扶持患者接受检查。

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辖区全部非医疗机构放射性用人单位共20家,对选取的10家非医疗机构放射性用人单位放射工作场所X/γ周围剂量当量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在国家标准限值范围。

10.绩效考核项目

(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下达的2021年中财绩效考核项目补助经费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0万元,经费执行率0%。按年初的工作要求开展了相关项目工作多轮次的现场督导指导工作,开展了半年和年终两轮绩效评价。督促各县区基本完成四川省下达的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任务。

雅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

数量指标:

2021年坚持分级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召开市级培训15次共计培训1065人次,县级培训126次共计培训6201人次。

现场督导: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督导4次,开展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督导2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督导2次,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工作督导5次,并于7月对八县(区)12项国家基公卫项目全覆盖开展半年督导,于12月对八县(区)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孕产妇及0-6岁儿童和、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项目开展年终督导。

日常监管:5月-12月每月对八县(区)全覆盖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覆盖一般人群、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及0-6岁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核实其档案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11.传染病监测报告与疾控信息管理项目

(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下达的2021年省财传染病监测报告与疾控信息管理项目补助经费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0.66万元,经费执行率16.5%。5-6月,市疾控中心完成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县(区)疾控中心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疾控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其中全市抽样调查传染病报告率97.2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达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的要求。11月召开全市传染病报告培训班,主要以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报告为主。

12.疟疾等其他寄生虫病监测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疟疾等其他寄生虫病监测项目补助经费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4.5万元,经费执行率100%。全市全年在八个区县开展了疟疾发热病人监测工作,在芦山县开展了疟疾媒介监调查工作,在雨城区开展了土源性线虫暨肝吸虫病监测工作。全年全市无输入性疟疾病例发生,无大规模土源性线虫等相关寄生虫病流行,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数量指标:

芦山县完成疟疾媒介调查点工作,工作完成率100%,完成疟疾媒介调查点工作完成率≥90%的指标。

雨城区完成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完成黑热病等其他寄生虫病监测任务完成率≥90%的指标。

13.登革热监测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登革热监测项目补助经费2.7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0.3万元,共计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0.42万元,经费执行率14%。全年达到总体目标要求。5-10月,每月监测一次白纹伊蚊幼虫,共调查了600户,每月监测一次白纹伊蚊成蚊,每次布放6顶蚊帐,共布放了36顶。

14.流感监测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流感监测项目补助经费63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8.6万元,共计71.6万元。截至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24.68万元,经费执行率34.47%。项目按照方案开展业务工作,开展流感检测、相关会议及培训等。截至2022年3月1日,2家哨点医院及雅安市疾控中心共完成流感样病例监测3023份。上送流感毒株数42株,已完成监测年度目标任务。

15.人禽流感、SARS防控监测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人禽流感、SARS防控监测项目补助经费2.52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0.28万元,共计2.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0.62万元,经费执行率22.14%。项目按照方案开展人禽流感、SARS防控监测业务工作。2021年1月完成20份禽职业暴露人群血清采样,并将标本进行上送至四川省疾控中心;全年完成禽流感外环境监测采样154份;已完成监测年度目标任务。

16.手足口监测项目

(雅财社〔2021〕27号)收到下达的2021年中财手足口监测项目补助经费6.5万元、(雅财社〔2021〕102号)收到第二批经费0.5万元,共计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6.5万元,经费执行率92.86%。按照国家手足口病防治项目要求,全年雅安市需完成320份手足口病标本采集检测任务,2021年雅安市实际累计采集手足口病标本301份,任务完成率为94.06%;全市2021年累计发生36起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每一起疫情均进行了及时处置,未有疫情扩散蔓延发生,社会满意度评价良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麻风病监测项目

长期以来,综合医疗机构医生对麻风基础知识了解不多,无麻风病线索报告意识;疾控中心麻防人员对辖区内能够提供麻风线索报告的各级医疗机构医生培训不全面;疾控、医院在麻风病防治方面信息沟通不畅。建议:各县(区)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生的麻风基础知识培训,增强各级医疗机构医生对麻风病线索的报告意识;各县(区)疾控中心与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生(尤其是皮肤科、神经科等科室)加强交流沟通。

2.食源性疾病监测

病原学监测工作不规范。主要是雨城区人民医院作为病原学监测哨点医院没有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采集细菌培养标本的同时要采取病毒分离标本送检,导致病毒标本数量明显少于细菌培养标本。建议: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固定接诊医生,落实岗位职责,加强考核督查,以保证按照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职责要求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完成监测任务。

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存在迟报情况。建议: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特别是以上有迟报病例历史的几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要及时对门诊日志进行筛查,一旦调查核实为食源性疾病的病例要按照《四川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数据,确保食源性疾病风险的发现和及时处理。

3.职业病防治项目

重点职业病监测:部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未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责任报告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监管力度不够,数据收集困难及质量难以保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工作,强化质控;强化管理,主动作为;加强网络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实施后发现问题和建议:一是整体来看监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较差,体现在防治工作的全方面: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率较低、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佩戴率低、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低,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等。二是实际检测结果提示检测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率情况,尤其是矽尘、其他类型粉尘和噪声作业岗位。项目组织过程中发现问题:一是雅安市辖区疾控、卫监、卫健局均存在专业人员缺乏问题,特别是疾控和卫监部门,现有人员多为专业不对口。二是雅安市辖区内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市、县(区)级疾控中心均不具备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能力,为达到项目要求,本年度全部检测工作均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

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极其薄弱。建议: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放射卫生工作,加大对监测机构人员、能力和设备投入;上级疾控机构要加强下级疾控人员的技术培训。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督促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增加经费投入,增配或更新X射线机质量控制监测设备,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不断完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工作。三是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体防护意识、保证放射诊疗安全、保护人员健康。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有待提高。建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组织主检医师和技术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2号,《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 98-2020(2021年5月1日实施)以及《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试行)》中疾控公卫发〔2019〕45号,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质量控制。部分放射诊疗机构对放射卫生工作不够重视,建议:放射诊疗机构应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相关用人单位职业放射卫生管理和防护方面的问题: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对放射防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造成放射工作人员持证率、个人剂量监测率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较低。另外,环境保护部门开展放射防护培训机会和人数限制,卫生部门也没组织培训,放射工作单位没机会组织放射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造成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率较低。实施过程中存在为问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太少;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第66号)规定,对公共场所柜式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的生产、销售活动按Ⅲ类射线装置管理,对其设备的用户单位实行豁免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从现行有关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角度对汽车站和火车站提出的管理措施和改进意见与上述规定有冲突。建议: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应加强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监管,并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项目经费使用进度滞后

各项经费使用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主要原因一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还将继续在2022年进行;二是(雅财社〔2021〕102号)文件经费下达较晚,无法在当年实现支出;三是历年中财经费都存在跨年度使用的情况,即上年经费用于下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中心将在2022年持续推进项目的执行进度,加快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工作进度与经费使用进度同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有效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表: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补助资金(新并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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