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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芦山县天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新增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数据联网的公告(第十九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10 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气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芦山县天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新增轻型点燃式及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混合检测线1条(3号线)提出的联网申请和《资质认定证书》等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

经查,芦山县天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新增检测线已符合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联网技术规范和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已具备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的各项条件。经研究,同意其与雅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联网。

特此公告

附件:雅安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联网企业名单(第十九批)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雅安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联网企业名单(第十九批)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测范围及方法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1

芦山县天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轻型非全时多驱汽油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

2.单轴轻型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法

3.全时多驱及重型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向阳路1号

150083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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