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雅安代表全省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试点。通过在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荥经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天全建立熊猫警察等方式,积极探索适应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要求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机制,着力破解政出多门、标准不一、职能交叉、推诿扯皮、保护合力不强等问题。截至目前初步形成了具有雅安特点、适应国家公园复杂管理需求的“1153”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体系,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筑牢绿色屏障。
一是组建1支执法队伍。借鉴2017年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模式,组建以“熊猫警察”为主的综合执法队伍,由编委批复成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县级成立警察大队,下设3个中队,负责维护公园范围内治安秩序,统筹组织各职能部门行政案件,统一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类刑事案件。
二是完善1套综合执法体系。印发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联合执法机制》、《跨部门协作机制》、《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克服行政执法委托授权基层难以实施的困难,参考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模式,明确由公园警察大队作为牵头单位,林业、自规、环保、水利、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单位落实专业执法人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形成集中办案、深度参与的综合执法体系。
三是健全5大协作机制。以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平台为基础,构建公园、公安、司法“联动执法、联勤巡查、两法衔接、生态修复、区域协作”5大协同保护机制,形成常态化保护合力。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平台,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每季度通过联席会议会商重大疑难问题,形成常态化保护合力。检察院在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2个公益诉讼工作站,建立2个生态替代性修复基地,专门办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环资类案件。法院在公园内设立“生态巡回法庭”,作为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刑事案件一审法庭。公安局与周边区县签订《国家公园案件侦破警务协作协议书》,强化区域协作。
四是强化3大执法保障。强化场所保障,在公园社区建综合执法和保护检查站等办公地点,将公园综合执法放在基层、放在公园,确保能及时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处置违法案件。强化科技手段保障,将公园智慧化纳入智慧城市项目,将1000路“雪亮工程”“空天地人”及其他社会监控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实时进行野生动物监测、人车管控、森林防灭火预警等。强化执法装备保障,采购DNA靶示激光显现系统、电子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热成像仪以及野外安全防护等专业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