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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6-19 17: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年5月27日,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提出新的要求,指出“鼓励社会组织支持基础研究,健全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探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效途径”。2024年9月,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依法严格登记审查、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强化管理和监督、积极引导发展、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委管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引导委管社会组织融入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雅卫健发〔2025〕16号)。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职责、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扶持引导、登记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七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明确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明确总体要求。

(二)管理职责。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分别明确了牵头内设机构、业务内设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和业务指导单位管理职责。

(三)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明确委管社会组织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对党组织的组织设置、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制度、党的活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四)扶持引导。明确引导社会组织聚焦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五)登记管理。明确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换届、年检、注销等环节流程和工作要求。

(六)监督管理。明确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负责人管理、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财务管理等工作要求。

(七)附则。明确实施时间、补充说明事项等。

解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张曜

联系电话:0835-22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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