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爱卫办、各市级单位(部门):
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和《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卫生城镇创建相关标准的通知》(川爱卫发〔2023〕1号)要求,国家卫生城市自命名后每3年为一个复审周期,同时,为做好新旧管理办法和标准衔接,2022年需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推迟到2023年开展。因此,我市将在2023-2024年复审周期内随时接受国家卫生城镇复审。
按照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省级无烟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创建周期为三年,且每个周期内仅限申报一次。国家卫生乡镇的申报创建由市爱卫会在每周期第二年5月底前向省爱卫办推荐。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省级无烟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申报创建由市爱卫会在每周期第三年5月底前向省爱卫办提出拟命名名单,省爱卫办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抽查,抽查原则以暗访为主,抽查不达标的单位不予命名,并对市爱卫会进行通报。为稳步推进全市国家级、省级卫生创建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卫生乡镇本轮申报周期为2022-2024年(因新旧管理办法衔接,推迟到2023年开始申报创建),请各县(区)爱卫办于2023年3月底前将拟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资料上报市爱卫办。前期已通过暗访的国家卫生乡镇一并重新上报申报材料(数据资料截止到2022年)。市爱卫办将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
二、2023年4月-2023年5月初,市爱卫办将组织爱卫专家对新申报创建的国家卫生乡镇进行初评,通过后向省爱卫办进行推荐,并接受省爱卫办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省级无烟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本轮创建周期为2023年-2025年,各县(区)爱卫办,市级各单位应提前谋划,对照新标准做好申报创建工作。
四、2024年12月-2025年2月,市爱卫办将组织爱卫专家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新申报创建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省级无烟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的单位进行验收,并对创成的单位进行复审。
五、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以及省级无烟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创建均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请各县(区)爱卫办、市级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标准,切实抓好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雅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