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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25年药械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监测 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8-27 11: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25年药械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监测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我局开展2025年药械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监测项目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85000元(捌万伍仟元整)。

三、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试剂(以下简称“药械”)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依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结合雅安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专项监测行动。

四、监测目的

1、通过专项监测掌握本市药械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实现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全面采集与分析。

2、监督医疗机构集中采购工作进度执行情况,分析不合理采购行为。

3、强化医药机构价格自律意识,引导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4、根据全省定点药店药价风险品种众数价格,监测定点药店药品线下和网络售价情况,对实际售价高于药店众数价或网络药店价的定点药店,督促定点药店限期整改。

5、通过监测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问题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监测范围

1、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家市本级公立医疗机构、4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1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监测试点。

2、在全市范围内选择95家定点药店开展监测工作

六、监测内容

(一)药械采购监测内容

1.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行为。

2.医疗机构有历史使用量但未申报采购需求量的情况;

3.合同期内未按时完成约定量采购任务。

4.在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情况下,高价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产品或完全可替代产品的情况;

5.完成协议采购量后,未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采购非中选产品金额占比违反《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管理办法》的情况。

6.医药机构采购同一医用耗材高于联动参考价、本机构发生实际采购交易以来的最低采购价、该产品上月末全省医药机构采购平均价、高线价中的任一价格的情况。

(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内容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时落地执行、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是否超标准收费,是否执行对应的支付类别等。

(三)定点药店零售药品价格监测内容

依据风险品种众数价格进行监测,原则上定点药店实际销售价格不应高于药店众数价,同一定点药店的线下销售价格不应明显高于该药店通过网络售药平台展示的价格,纳入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不应高于非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

七、项目要求

监测报告详细充实、准确无误,结论清晰明确、客观公正,完整地反映被审计单位业务真实情况,并列明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医保监管及经办业务提供具有实际价值的建议和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

20251130日前完成规范监测工作,并于1231日前提交监测情况报告。

八、参与比选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

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91日下午5:00截止(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医疗保障局8楼医药管理科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承诺函(见附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十、比选事

(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9月2日下午3:00   市医保局八楼会议室

(二)比选流

各报名参选单位应准时到场参加现场比选会,并现场提交比选资料,比选资料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装在密封袋内,比选资料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份(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拒绝接受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的比选资料。若按时到场参加现场比选会并按要求提交比选资料的报名参选单位不足3家,本次比选活动自动终止。

由医保局抽选相关人员根据《比选评分标准》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得分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雅

联系电话:15281282874

 

附件: l.比选评分标准

       2.参选单位比选资料编制要求

       3.承诺函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827


附件1:

比选评分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得分第一名的参选单位为中标单位,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实施方案

提供专项监测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1)监测内容分析、(2监测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3监测工作流程、(4监测方法、(5)人员安排、(6)项目进度安排、(7)进度保障措施、(8)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方案应具有周密性、可行性、合理性。方案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可行性高的得40分;方案内容无缺失,但内容存在错误、生搬硬套、可行性一般的,每项内容扣2.5分;方案内容缺失,每缺少一项扣5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40



2

人员要求

此次专项监测的人员中,应当配备具有信息系统专业能力人员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得3分,最高得8。其他审计人员每具有1名中级会计职称人员得2分,每具有1名注册会计师得3分,每具有1名高级会计师得4分,此项最高得14分。

 25


须提供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

3

履约经验

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医保系统专项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具有专业工作经验(以签订相关项目合同为准),每1个项目4分,此项最多得20分。

20


类似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4

比选单位报价得分=本次比选最低报价/比选单位报价×该项满分15分。

15



100



评分员


附件2:

比选资料编制要求

 

参选单位提交的比选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承诺函(附件3)。

2、参选单位基本情况。

3、报价表。

4、佐证评分的资料。

 

 

 

 

 

 

 

 

 

 

 

 

附件3:

 

承诺函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贵单位的比选公告,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报名资料及领取比选文件。本公司并作如下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私章:

参选单位名称          (使用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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