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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价!雅安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成赔偿协议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04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3月开始,赔偿义务人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将清洗设备的废渣、弃料倾倒在拌合站外施工便道旁,累计约160立方米,倾倒面积约700平方米,造成拌合站外杂草枯萎。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经专家组评估,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一是造成地块扰动;二是破坏了地表植被并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

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会同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该公司沟通,经过多次磋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对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等主要问题达成了一致,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协议明确由该公司承担修复费用约8万元,主要用于对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除处理、土壤回填整治、植被恢复、检测鉴定等,修复方案和评估验收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目前,该公司已组织机具、人员对倾倒在施工便道旁的两堆废渣、弃料进行了清运处置,清运后用于施工区域内填埋,同时,购买了15车适宜种植的土壤对深挖的地方进行土壤覆盖,并使用挖机对破坏后的地面进行土壤覆盖平整,平整后的地面做绿化处理,购买青草种子、格桑花种子20余斤,已生根发芽。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雅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主动高效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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