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正式启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以下简称“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后,我市坚持“机制灵活一点、案子办实一点、时间往前赶一点”,在全省率先完成50%化解任务,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局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全省信访系统交流推广。“治重化积”工作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信访部门“办实事”的成效,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一、讲政治,牢记为民使命。一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多次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安排,先后预约接访群众,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和疑难问题。二是组织联动。成立“治重化积”领导小组,下设涉法涉诉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组、非涉法涉诉普通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组和督查督办组,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信联办主任任组长。三是领导带动。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党政其他领导按照分管工作或联系县区包案化解疑难案件,全市市级党政领导共包案化解治重化积案件23件。
二、建机制,合力攻坚化解。一是专人专班机制。指定办理信访案件经验丰富、实战能力强、熟悉法律政策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治重化积”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案件审核上报工作。各县(区)安排精干力量负责案件指导、办理和审核。二是规范标准机制。加强培训,规范统一办理情况报告的文本标准,帮助理解案件化解标准,让责任县区、部门活化认定化解标准,灵活运用标准,从而找准办理案件的思路方法和化解措施。三是巡回督办机制。市信联办工作专班分别深入县区和有关部门巡回指导,帮助分析案情,重点分析信访人诉求的合理性、法律政策的适用性、化解的时限性。对不合理的诉求,分析信访人上访的真实目的,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化解方案。
三、强原则,确保办理质量。一是坚持有解推论原则。站在信访人角度思考问题,对其反映问题坚持有理推论、有解推论原则,以信访事项的解决、信访人满意或者信访人不再信访为终极目标,对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对信访人诉求只说道理无解决方案,以程序处理代替实体解决的一律重办,让办理结果经得起法律政策和时间的检验。二是坚持不反弹的原则。对已认定为化解的案件,巩固已有成果,经常性地开展回访,让信访人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彻底息诉息访,实现“事心双解”。三是坚持往前赶的原则。把中央和省信联办规定的时间节点作为最低要求。在时间进度上,对县区和部门分类管理,根据案件任务多少不同,提出超前完成的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