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6-07-01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王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域覆盖的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的提案》(第341号提案)已收悉,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作为牵头单位,收集了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雅安市托育服务概况

雅安市共有备案托育机构97家(公立51家,民办46家),共有7295个托位,目前已认定普惠托育机构49家,拥有普惠性托位3469个,实现六县两区全覆盖。

二、对“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全域统筹体系”的回复

(一)完善组织领导。

2020年7月,我市出台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雅办发〔2020〕14号)中明确部门协作,共有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0个部门形成管理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托育照护工作。其中明确市教育局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逐步形成了“一体推进、分工协作” 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规划实施。2023年3月,我市出台了《雅安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雅办发〔2023〕11号),我市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人口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积极性,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目前全市已认定普惠托育机构49家,拥有普惠性托位3469个,实现六县两区全覆盖。

(三)优化补贴政策。为促进我市托育服务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创新,在全省率先实施托育消费补贴项目,2023年项目实施以来,财政累计投入896万元,惠及8960孩次。因成效明显,群众认可,2023年被评为全市十佳民生实事项目,多次在全省、全国业务会议上交流发言。我们在补贴育儿家庭的同时,积极按照省级部署,从今年起,开展我市托育机构认定和运营补助发放工作,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按照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助,用于补助机构日常运转。将补贴方式从“补机构”与“补人头”相结合,提高普惠托育可及性。

三、对“扩大供给渠道,满足多元服务需求”的回复

从2025年起,我市开展“托幼一体化”项目工作,投入财政资金260万元,新增普惠性托位260个,用于公办园托育场地适幼化改造、配备3岁以下婴幼儿专用设备设施。2026年,全市财政投入300万元,新增300个普惠性托位。自2023年开始,多个社区开展寒暑托管服务,建立托管服务机制,为全市职工子女提供免费或低价托管服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聚焦临时托、周末托等灵活服务,提高特殊时期服务覆盖率和服务频次。

四、对“强化人才支撑,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的回复

一是深化校企合作机制,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建立常态化对接平台。目前,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个高职专业,四川省档案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等4所中职学校开设母婴照护、幼儿保育等2个中职专业,相关专业在校生共计1830人;二是制定卫生保健年度培训计划,各级妇幼保健院进托幼(育)机构开展日常培训、健康宣教工作,内容涵盖保育、卫生保健、婴幼儿应急处理等,全面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2025年深入托育机构开展各类培训、宣教131场次,共7256人次参加;三是大力推动医育融合,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与全市备案托育机构全覆盖签约《卫生保健指导签约服务协议》,确保每个托育机构均配备一名卫生保健指导员,每月至少一次对托育机构人员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指导,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打通“医、育、家”信息共享服务体系等。2025年,通过线下集中授课或线上视频讲座等方式,开展154次培训活动,共5226人次参加。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相关专业内涵建设,支持职业院校深入对接行业需求,创新建设和优化学校制造业专业课程体系,健全专业技能培养培训模式,指导各职业院校加大与区域内外企业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制造业行业“订单式”、定制式、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力度。

五、对“完善监管保障,筑牢安全发展底线”的回复

一是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我市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规(2020)6号)对托育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管理,目前全市规范备案97家托育机构,对已备案托育机构实施动态评估,对机构安全、卫生、收费等实现线上自查+线下抽查,畅通12345热线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问题。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项目支持,目前汉源县托育中心已运营托用,天全县托育中心正在加紧建设,石棉县正在争取项目支持,下一步将积极发挥县级托育中心作用,辐射周边,带动乡镇托育照护服务发展,形成“托共体”。三是主动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实施居民价格、税费减免、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踪您的建议落实情况,并在后续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