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享受什么补贴?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学籍在雅安市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身有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一次性15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有什么奖励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政府有什么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
(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不足,有什么贷款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50%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申请人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或登录“四川e就业”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五)脱贫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能享受哪些补贴优惠?
对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全覆盖免费培训,培训期间给予50元/天•人的生活(交通)费补贴,全天培训时间不足4学时的,减半发放,生活(交通)费补贴政策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六)脱贫人口无法外出打工怎么办?
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累计不超过3年。
(七)脱贫人口灵活就业可以享受哪些政府政策优惠?
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从事个体经营,通过非全日制、季节性、新就业形态等形式就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
(八)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到县外或省外,能享受到什么补贴?
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4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跨区域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在县域外省域内、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
(九)企业吸纳就业,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支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对企业扣减有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