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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邮政编码:62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电话号码:0835-2241045
网站地址:https://rsj.yaan.gov.cn
更新时间:2026-04-15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施意见,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计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范技工学校管理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依法办理工伤认定,指导和监督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市级评比表彰,承担全市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年度考核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和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落实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工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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