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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争创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雅办发〔2020〕33号 发布时间:2020-12-10 17:45

雅安市商务局关于《雅安市争创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争创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雅安市争创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四川电商营商高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商创新创业便利化、制度化改革,持续优化电商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电商营商高地,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深入推进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提升效率、优化服务。坚持把优化电商营商环境作为新时代推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服务效率好、创新活力强、管理规范、包容审慎的电商营商高地,将我市建设成为四川西部电商创新创业中心。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利用好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和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政策优势,突出强化“四地一枢纽”建设,提出优化电商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坚持对标先进,积极借鉴国内电商营商改革先进经验和前沿实践,努力优化电商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坚持统筹联动,强化顶层设计,调动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一盘棋协作布局、企业与社会多方协同发力,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各项政策深度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坚持试点先行,突出企业市场主体作用,以试点创新破解难题、总结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坚持产业带动,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创业生态,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5+1”绿色产业体系和“5+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电商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服务提升功能,带动产业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电商营商环境水平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取得实效,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形成营商环境改革的比较优势。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跨境电商交易取得明显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企业登记注册方式。全面提升电商经营者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简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服务、放宽经营场所,实施“全程网办”“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便利化改革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按国务院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为电商领军企业、连锁企业实现“总部+生产+物流”多基地一体化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允许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用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认真实施《雅安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雅办发〔2020〕24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雅安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创新“一表通办”制度。优化整合申请要件及办理流程等,推进以“一件事”办理为标准优化审批流程,统一梳理电商企业从工商注册到开始经营全流程的审批事项,清理涉企办事证明文件,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证”全链条“索引式”办事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创新精简纳税流程。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压减纳税人涉税资料四分之一以上。推行实名办税,继续积极推行电子发票,简化发行流程。建设全税种电子税务局,全面推行电子退库、电子更正、电子免抵调业务,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建立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多渠道智能化缴税平台。将办理补采集税务登记信息改为信息确认,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项涉税业务。〔责任单位:雅安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快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坚持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集聚和集约化发展,依托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基础和优势,着力在经开区等建设电商集聚示范区,逐步提升品牌影响力。突出孵化培育拓展功能,配套电商产业集聚发展金融等服务,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供应链电子商务,培育优质电商市场主体,扶持高成长电商企业,不断拓展区域辐射力。引导各县(区)、经开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根据自身特色和政策,积极招引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电商企业向电子商务集聚示范区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雅安市税务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五)构建基础配套支撑体系。鼓励县(区)、经开区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的电商基地、产业功能区及孵化器,加快创建省级电商示范基地。依托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存储和算力优势,积极招引和培育互联网平台与我市工业、农业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新场景、新业态应用。完善大数据统计监测机制,加速数据流动共享,开展大数据产业应用示范。鼓励搭建离岸注册平台,建设虚拟电商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六)促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办理程序,优化审批、备案手续,压缩办理时间。将快递仓储、分拣配送等环节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节点城市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强化区域性电商快递物流枢纽功能。支持“五雅”(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农产品相配套的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重点农产品产区完善网点,形成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体系。深化县域末端仓储物流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建设,积极打造标准化县域双向物流服务体系,提升覆盖和适应山区地形特征的快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绿色包装推广应用,支持智能包装技术创新,实现简化、减量包装。加快雅安物流园、雅安无水港、川藏物流(旅游)产业园、成雅工业园物流园区、县级城乡物流配送中心等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区域性快递物流集配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七)构建低成本运营体系。鼓励对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孵化器的电商企业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商示范企业,且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扶持政策。在中心城区重点建设至少1个集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的电商产业园区。鼓励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的县(区)聚力建设专业功能独特、集聚辐射力和创新竞争力强的消费品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网销品牌产品或线下品牌电商化智能定制生产基地。〔责任单位:雅安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八)构建财金创新供给体系。主动对接省电商投融资对接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电商项目融资需求,吸引风投机构等金融创新机构来雅开展资本与项目精准对接。综合运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市级应急转贷资金等手段为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提供支持。市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市政府确定的相关重点产业,在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分档激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九)构建精细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构建集法务咨询、品牌推广、产销对接、双创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有广泛网点、服务能力强的银行等全国性机构,作为代办、担保、服务机构,围绕电商企业远程注册、缴税、开票、开户等基础服务,打造高效、快捷、易用的企业服务平台,支持在雅金融企业等行业机构积极参与。依托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功能优势,积极宣传和推广“雅云”品牌,大力引进和培育位置服务、数据存储、数字运算、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电子票据、创新研发等企业入驻产业园,推动产业集聚高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雅安市税务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构建柔性人才引培体系。支持优秀电商人才申报“天府万人计划”。积极落实四川省电商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按政策规定将电商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纳入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电商人才,纳入市本级高层次人才管理,按照规定可享受住房、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鼓励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开展电商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电商创新创业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对中小微电商企业人才支撑,挖掘和培育县域电商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实施市场开放工程。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大力推广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重点推进“五雅”优势产业跨界融合融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链数字化、云端化、智能化的市场主体。加快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新场景应用示范,发展数字商务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打造特色鲜明的总部经济企业集群,提升总部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的数字商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实施区域协同创新工程。鼓励各县(区)、经开区根据城市和经济发展定位,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推动市域内各县(区)、经开区构建优势互补、资源互通、政策互惠的电商协同发展生态机制。积极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共建共享电商服务中心,发展雅安无水港,培育雅安网络物流,促进贸易运输高效协同。鼓励电商国际化进程,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推动雅安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积极开展电商营商高地市级创新示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线电子数据取证等先进互联网技术应用,构建以信用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失信惩戒为重点的新型监管服务机制,推动精准监管、协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引导电商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从事电商业务的经营主体按国家电商经营者登记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建立公平竞争保护机制。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推进电商重点企业(项目)库建设,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注重信用信息安全,妥善储存用户数据。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网络传销、违规促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通报、预警等手段,督促电商平台履行社会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协调推进改革创新,对涉及省级层面事权的措施,及时提请省级有关部门支持;可直接实施的,尽快落地见效。建立和完善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联络机制和市重点电商企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发挥专业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营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打造协同创新改革生态链。

(二)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按规定落实优惠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壮大我市电子商务新业态。鼓励各县(区)、经开区出台政策措施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支持民营电子商务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对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新创业补贴、扶持力度,强化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三)注重宣传推介。加大对外合作推介力度,推进本市品牌营销,加大电子商务知名企业、重点项目引进力度,发展以电商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产业。充分利用国内外相关大型活动,加大营商政策宣传,提高雅安电商营商环境的吸引力。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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